目次
一、从遵循学理规范与研究进路视角深刻领悟与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理论方位与科学内涵
二、从体系化学理化视角挖掘和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发展过程、鲜明特征、时代价值
三、从坚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视角诠释其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的磅礴伟力
四、结语
摘 要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形式,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中具有独特的方位。从遵循学理规范与研究进路视角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以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保障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及其实践逻辑的表达,直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形塑了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基本命题、核心范畴、基本原理、哲学方法、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构成“六维结构”涵盖十八个原创性经典观点。这些观点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呈现出概念上的系统集成、话语上的自成一体,共同构成了一个科学完备、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凸显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伟大实践蕴含伟大理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社会公正、社会活力、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等系列重要论述,从发展过程、科学体系、理论特色、制度效能、实践面向、时代价值等方面形成的结构严密、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具有成熟哲学方法与鲜明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可被称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体系化学理化诠释这一科学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构建新时代社会治理自主知识体系,以这一科学理论推动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从遵循学理规范与研究进路视角深刻领悟与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理论方位与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创新”提出新的见解,他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可大可小,揭示一条规律是创新,提出一种学说是创新,阐明一个道理是创新,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创新。”学界对理论贡献的界定或划分标准大体为三个方面:一是知识内容的填补性,即该理论填补了既往特定知识场域的空白或连接了知识断链从而形成内容丰富、体系完备、结构严密的新知识体系。二是理论逻辑的完整性,即揭示该知识体系质的规定性、内容的丰富性、体系的开放性,使之型构为自主性的理论框架。三是理论价值的新颖性,即新理论对传统知识体系的批判性继承、真理性内容的增进、赋予新颖的价值功能,从而构成对自主知识体系具有原创性的评价标准。从对原创性语义纵向研究看,考证《康熙字典》,以及《汉书》中的《董仲舒传》《司马相如传》可知,“原”具有最初、原本、原始、探究本源之意;“创”由创伤之意演变出初始创造之意。现代汉语词汇中则呈现出开始、创造、创制、首创、开创、创立的语义。由此呈现原本、本源,初始,主体性创造三维意涵。域外学者齐曼将原创性置于人类知识宝库维度,提出原创性贡献需要起到为人类知识添砖加瓦之功效。所有这些构成了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原创性贡献的学理性支撑,为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研究提供了些许学理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辩证法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大厦,提出了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将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经过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发展的三种理论模型:第一种是“西方文明模式”,即社会主义社会将在美、英、法、德等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家率先实现,从《共产党宣言》发表至今170多年来,马恩预设的“西方文明模式”并未在这些国家率先实现。第二种是“东方补充模式”,即马恩在晚年对俄罗斯和中国当时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深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小生产占主导、经济十分落后的这些国度里可能发生革命运动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这一模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活实践得到验证。第三种是“股份制模式”,即马克思写作《资本论》,创建政治经济学科学理论时明确指出,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亦得到验证。一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综合运用马恩关于科学社会主义三种模式指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始终结合实际,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尤其是探索在欠发达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使原本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踏步迈向社会主义社会,成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中具有独特的方位。二者体现为分体系与元体系的逻辑关系,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大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轨道上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是元体系在分体系的逻辑展开,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题中应有之义,是以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保障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及其实践逻辑的表达。
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型塑了具有主体性和原创性的基本命题、核心范畴、基本原理、哲学方法、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构成了“六维结构”涵盖“十八论”的科学体系。即基本命题维度,提出“原理论”“原则论”“规律论”,凝练了社会治理法治化一系列新命题,强调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明确要求把握社会治理运行规律。政治保证维度,提出“保证论”“宗旨论”“地位论”,强调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指出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顶层设计维度,提出“布局论”“互动论”“全球论”,提出统筹“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强调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施方略维度,提出“格局论”“体系论”“民主论”,明确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点领域维度,提出“基层治理论”“城市治理论”“网络治理论”“边疆治理论”,指出要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开创中国式城市治理现代化新道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网格局;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方法维度,提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论”“预防性治理论”,强调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直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以治国安邦的大格局为出发点,始终贯穿于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国内国际治理等各方面全过程。这不仅凝练了前人尚未关涉的理论观点,揭示了社会治理领域尚未被发现的本质和规律,阐明了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法理、原理、哲理、公理、道理之逻辑自洽的辩证统一关系,解决了一系列尚未被回答的重大实践问题,而且呈现出概念上的系统集成、话语上的自成一体、逻辑上的有机衔接,展现出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备、论证深刻的原创性理论特征。
二、从体系化学理化视角挖掘和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发展过程、鲜明特征、时代价值
社会发展转型时期诸多矛盾、社会治理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应对国际风险与构建全球治理体系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现实基础,注入了时代要素。这一理论科学回答了“什么是”“为什么”以及“怎么样”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三个基本问题。
从萌发形成发展全过程视角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实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践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运用于率领亿万人民投身于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的丰富实践,贯穿了其“知”“行”“意”的有机统一,型构了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彰显出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这一理论萌发于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新秩序;孕育于其在厦门、宁德、福州工作时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的依法管理;发展于其在福建工作时提出依法治省、在浙江工作时率先布局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深化于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上海实验”;成熟定型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主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重塑性变革的各方面全过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历经了对县域、市域、省域、东方大国国度等从地方到中央螺旋上升式治理实践的渐进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理论思维的创造过程。
从理论科学体系质的规定性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原创性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集历史逻辑、制度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于一体。其基本理论命题与科学内核集中体现在:坚持以瞬息变幻的社会治理活动为观察对象,以社会发展规律为基本遵循,创造性地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公正、社会活力、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核心范畴,全面系统阐发了民主与专政、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稳定、维稳与维权、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政策与法律、活力与秩序、法治与德治、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十大辩证关系;展现出其哲理厚重的辩证思维,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问题导向的改革思维,守正创新的发展思维;呈现出坚持党对社会治理领导的政治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性,坚持遵法据理的法治性,坚持统筹兼顾的系统性,坚持胸怀天下的世界性的鲜明立场,从而彰显这一理论的原创性、主体性特征。
从引领社会治理制度定型成熟视角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激活制度效能、有效释放治理制度优势效能的伟力性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引领和推动着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体现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理论—制度—实践”相互作用的轨迹特征,呈现出其支撑“以法治保证国家安全”“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以法治促进社会和谐”“以法治加强网络治理”的内在逻辑,引领和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态空间治理、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网络综合治理、边疆治理、党对社会治理事务“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等十大体系的成熟定型,并为制度优势效能充分释放提供方向标和不竭动力。
从打造“中国之治”国际话语传播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时代性特征。21世纪之初,社会治理阶段性特征既为这一理论发展完善提供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又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成熟发展与实践指导提出了客观要求。这一理论为建设统筹层次更高、治理效能更优、安全稳定局面更巩固、人民更满意的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供了磅礴实践伟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明确方向;为基层治理、市域治理、边疆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指导。
从我国的百年探索实践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进步性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恢弘实践的理论升华的标识性成果,形成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新时期的曲折实践之中;定型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历经了正定萌发、厦门运用、宁德探索、福州思考、福建实践、之江型构、上海实验的长期探索与理论思辨、成熟定型于习近平同志全面主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工作,谋划和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宏图伟业发展之中。新时代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刻指明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根本目的、发展方向、基本路径和工作重心,全面阐明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党对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律性认识实现了新飞跃。
从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律为遵循的唯物辩证视角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呈现出科学性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核心范畴的提出,不仅是理论创新的集中体现,更是对社会实践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的智慧结晶。其以高度的抽象力与概括力,将社会治理的复杂现象凝练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原则,体现了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科学性与实践性上的高度统一,为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与行动指南,彰显出科学性特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是深邃复杂的过程,其科学地将历史逻辑、制度逻辑、理论逻辑与时代逻辑熔为一炉,展现出独特的理论魅力与实践价值。此理论体系的基本命题与科学内核,深植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厚土壤之中,从基本原理的奠定、政治保证的确立、顶层设计的构想、实施方略的规划到重点领域的聚焦,再到“治理方法”锚定,六大维度交相辉映,共同构筑起一座宏伟的理论殿堂。“原理论、原则论、规律论、保证论、宗旨论、地位论、布局论、互动论、全球论、格局论、体系论、民主论、网络治理论、基层治理论、城市治理论、边疆治理论、‘三治结合’论、预防性治理论”十八个原创性经典观点,不仅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对制度安排的精妙剖析,对理论逻辑的严谨推演,更是对新时代需求的敏锐洞察,这些观点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一个科学完备、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
三、从坚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视角诠释其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的磅礴伟力
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亟须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并为之提供磅礴理论伟力。
从体系化学理化诠释理论源头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根植于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恢弘实践中。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国家管理与社会建设基本原理一脉相承;是对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制度及其实践的创新发展;深刻指明了社会治理、社会活力、社会公正、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根本目标、发展方向、基本路径和工作重心;全面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是党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引领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不断开辟新境界。
从体系化学理化诠释科学理论的重大意义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领航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重塑性变革,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的显著提升;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形成;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取得显著成效;食品安全保障实现历史性跨越;“美丽中国”成为生态空间治理的新名片;市域社会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基层治理扎实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综合能力显著增强;边疆治理取得新成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化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引领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发展完善。这包括: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科学完备、保障有力的法律制度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党领导的协商民主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城乡统筹、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高效法治实施体系;全覆盖监察、严密监督的法治保障体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为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为人类治理文明提供了新的制度形态。
从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看,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引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作为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理论、实践所创建发展的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不仅坚持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根本指导,将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该学科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魂,使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回应国家与社会对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涉外型(以下简称“四型”)卓越法治人才的急迫需求,而且从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视角破解“搬运工”角色、“西方话语独大”、国际法治竞争博弈“有理讲不出”等难题,应对美西方极限施压、单边制裁、“长臂管辖”、人才短缺以及中国法域外适用难等问题,助力解决法律人才培养面临高分低能、对策不对号、就业虚假饱和等困境,回应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世纪之问,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引领推进法学教育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法学基础学科的内涵更新,传统法学学科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破垒融合,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学等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创新“四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专家队伍,构建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增强法治话语国际传播力。
四、结语
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指南。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萌芽、逐步成型及其持续发展,自始至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相连。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从不断深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土壤中汲取养分,历经升华与嬗变,其内涵日益丰富,体系愈发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具有独特的理论方位与科学内涵,呈现出鲜明的实践特征、科学价值与时代意义,为完善社会治理理论,丰富社会治理实践提供了填补性的原创性理论贡献,为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高效率管理、人民高品质生活、对外高水平开放、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提供重要治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来源:理论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