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中远海能(600026.SH)1月24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431,232,918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投资建造6艘VLCC、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除中远海运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合计持有公司46.37%的股份,因此中远海运集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将回避表决。
此外,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项目中的3艘油轮将在中远海运集团下属船厂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造,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37%,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中远海运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