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推进中外检察机关多边双边协议签订和执行

中新网上海11月15日电 (记者 张素)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14日在上海举行。会议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涉外检察工作作出部署,其中明确要“持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从成功举办第21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到巩固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等多边司法合作机制,再到积极开展国际司法交流活动,中国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本次会上表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是涉外检察的重要平台,既要巩固成果,也要有序拓展。

会议指出,要发挥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多边合作框架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事务,持续巩固与大国、周边国家检察交流合作,有序完善中外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会议提出,要推动全方位、多角度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交流合作,采取研讨会、论坛、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深了解、增进共识。

会议明确,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国内法律的基础上,推进中外检察机关多边双边协议签订和执行,促进加强经验分享、务实合作。

此外,为推进人来人往、深化互学互鉴,会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发挥区位、人才、资源优势,统筹谋划、有序组织邀请外国检察人员来华参加培训,同时有序组织各级检察院业务骨干到国外培训、参加国际会议和交流研讨等。(完)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