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擅自上传未经授权小说供人付费下载,犯法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徐斐媛 高瑞羚

男子王某未办相关证件,经营小说论坛,上传未经授权的小说,供用户付费下载。9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经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规避查处,王某采用租用境外服务器、更换网站域名、使用虚拟货币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等方式经营该网站,非法获利41万余元,直至被侵权的某网络公司发现后报案。

去年11月,该案被警方侦查后移送至高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审查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辩解:“我只应该对已鉴定为侵权的926部小说负责,其他未经鉴定的小说,不是侵权小说,也不能将该部分小说的收入认定为非法经营收入。”

“王某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本案最重要的量刑依据,如果不能将未经鉴定的小说认定为侵权小说,则无法将王某的收入全部认定为其个人的非法经营收入。”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由于王某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检察机关依法将王某上传于A网站的小说作品均认定为侵权作品,将经营网站的41万余元收益均认定为其个人的非法经营收入。去年12月29日,被侵权公司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未经授权就是盗版。”通过释法说理,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案发后及时下架了所有盗版小说并关停网站,积极赔偿被侵权公司损失得到其谅解,认罪认罚。

“我们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将扣押的王某非法经营所得及时移交至法院,优先用于赔偿被害单位损失。”承办检察官介绍,法院也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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