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出现“元点短剧版权投资”宣传材料。其中称,花费200元购买一部短剧版权后,每部剧每天可获得0.5%-2%的收益,每个用户可最多购买25部短剧的版权,并称“一次投资,循环买剧,永久收益”。
通过宣传材料账号联系发布者后,对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平台玩法很简单,每天看短剧会产生收益,但如果想要更高收益,则需要先购买一部短剧的版权,再推广会员市场,成为“短剧出版商”。
▲元点短剧App页面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元点短剧版权投资”推广方式即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引流,“组建团队”,推广人会获得团队收益。拉进的新人越多,获得分销奖励越高,晋升级别越高。等级别成为公司核心,到时候还会有“电影票房的分红”。
爆料人怀疑,该模式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设置多层奖励机制,创收是依靠发展下线,并“层层盘剥”,或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风险。
3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将有关举报材料递交给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线索之后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已立即安排渭城分局核查,涉事“元点短剧版权投资”是否属于传销,是否合法或者存在违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详细地深入调查。
“元点短剧”宣传材料称:
低门槛高收益,多级分销奖励高
“206开启财富之路”,近日来,不少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元点短剧”的宣传材料,材料中称,元点系一款专门观看短剧的App,用户只需6元即可成为会员,享受无广告的观剧体验,200元可购买短剧版权,享受短剧推流分红收益。
▲元点短剧在社交平台中的宣传海报
红星新闻记者随机在社交平台上添加了一个宣传“元点短剧”的张某,其表示,自己系一宝妈,做元点已经两月有余,已经有了数千元的收益。
张某告诉记者,元点系一影视公司,“老板是一名叫做张宇光的导演”;该平台系通过短剧版权为投流做引流,用户在平台上购买短剧版权的费用作为短剧的推流费用,流到了其他短剧播放平台上,赚的是投流后别人充值短剧的钱。
张某称,元点短剧的玩法很简单,有静态和动态两种不同定位,不推广(静态)有每天短剧的收益,推广会员市场则会有团队收益,二者均需要每月花费6元购买会员。“先6元/月成为会员,可在平台免费看海量短剧,成为会员后才有资格购买短剧成为出版商,短剧200元一部,就可以推广了。”
至于收益,张某告诉记者,只购买短剧版权的情况下,每部短剧每天按市场浮动比例0.5%-2%(即1-4)元这个利润进行分配,每人最多可购买25部短剧,每天收入25元-100元。每部短剧购买的最长周期为21天,短剧比例低于0.5时,在48小时内会自动下架,返还的元点券可重新购买新剧继续收益。
▲李某发来的推广收益情况介绍
此外,张某称,静态只能获取基本的收益,想要赚更多的钱,还需要做市场推广,发展团队,等级别成为公司核心,到时候还会有电影票房的分红。
李某也是在社交平台上宣传“元点短剧”的一名宝妈,她告诉记者,只有做推广,才是“普通人翻身逆袭的一个机会”。
李某称,推广即在线上线下推广“元点短剧”,邀请用户来注册以及购买版权,根据推荐用户的数量来划分级别,但需要至少购买一部短剧的版权后,才有进行推广的资格。
在李某发来的推广收益情况中,记者看到,推广一个6块的会员赚50%的收益;推广一个购买版权的用户,可以赚对方看剧收益的10%;直推会员推广的会员属于间接推广,可以获得收益的5%。
此外,李某还给记者介绍了元点的“晋升机制”,分为金/银/铜元宝三个等级,分别要直推20/15/10个版权用户,并有相应的团队累计业绩要求;成为金/银/铜元宝后,可获得团队收益的20%/12%/8%,成为金元宝后月收入10万+。
张某也告诉记者,做推广需要发朋友圈,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来进行引流,并表示如果记者购买版权想要做推广后,会教授记者引流的话术和方法。
主流应用市场无此App
制片人张宇光曾称身份被冒用
红星新闻记者在苹果和安卓多个应用市场上以“元点短剧”以及“元点”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但并未发现上述提及的App,下载该App需要推荐人发来链接,通过链接网站上进行下载。
对此,李某解释,系在推广阶段,所以没有全面上线应用商城,“因为应用商城是针对用户的版本,纯看剧的,而我们现在要赚钱对应的版本里面跟用户的有点不一样。”
此外,李某还解释称,该App在国家工信部有备案。记者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发现,以元点为关键词在App选项中进行查询,确有一主办单位名称为陕西天空西游影业有限公司的元点App。
▲元点App跳转网页链接,在此处购买短剧版权
记者实测发现,在元点App中注册并充值会员后,确有多部短剧可供观看,但在该App中无法进行版权的购买,而是需要跳转到一网页链接中。链接页面内分为可打赏短剧以及售罄短剧,点击查看后,会出现一标注为“获取回馈比例”的折线图,内容为每天的收益。点击打赏后,会出现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页面。在这一页面中只能选择200元金额,其他金额付款后均无效。
此外,李某跟记者提到,每天晚上11点在上述页面内会更新5部新剧,需要进行抢购,不然会售罄。
关于提现的问题,李某称,该软件提现需要先注册银盛账号,余额满10元起提,每天提现时间为10点至16点,手续费为提现金额的3%加1元,3%的费用构成包括1.58%的个税、银行扣除0.02%的费用、第三方公司收取1%的费用。在扫描其发来的二维码后,记者发现需上传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手机号等信息。
有网友对记者表示,其在元点短剧中进行了投资,花费400元购买了两部短剧的版权,但提现时发现要求其注册银盛账户,且需上传身份证、银行卡以及支付密码等信息,其担心被骗后未选择提现,后被推荐人踢出群。
▲李某给记者发来的介绍材料
在上述“元点短剧”的宣传材料中,均出现其老板张宇光,材料中称其系一名“90后男性,曾为电影《港囧》执行制片人,参与制作多部影视大作与影视投资”。在李某发来的元点App介绍材料中,声称“我们元点这家公司(所属)的陕西天空西游影业公司,是我们张导自己经营有近十年了”,还传了营业执照图片。
记者注意到,《港囧》执行制片人张宇光曾在2024年12月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为女性,并不认识上述“张宇光”,元点短剧以及北京以外的公司都与其无关。
工商信息显示,陕西天空西游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09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16号电子信息产业园A座315室。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26日,该公司负责人由张宇光变更为李亚随。近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公开电话,均未被接听。
▲相关宣传宣称的“获取回馈比例”折线图
爆料人怀疑,该模式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设置多层奖励机制,创收是依靠发展下线,并“层层盘剥”,或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风险。
3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将有关举报材料递交给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线索之后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已立即安排渭城分局核查。涉事“元点短剧版权投资”是否属于传销,是否合法或者存在违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详细地深入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 钟梦哲
编辑 郭庄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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