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测算贷款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淄博淄川农商银行被罚30万元

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3月15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16号)。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测算贷款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被淄博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3月7日。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凤凰网山东 能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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