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但仍有经营者为了方便
心存侥幸心理
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2024年11月18日
赣州市南康区一厂房发生火灾
共造成4家家具厂的
生产设备、板材及办公用品等被烧毁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689.85万元
经调查
该起火家具厂经营者岑某
在厂房内违规搭建钢结构隔层
改变厂内原有防火分区
聘请无资质人员改造消防设施设备
和无电工特殊作业操作资格人员
安装电气线路
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未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该起火家具厂业主钟某某
违法违规加层扩建厂房
封堵消防通道
未能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该家具厂经营者岑某、事故厂房业主钟某某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目前
岑某、钟某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场火灾中
我们应该吸取怎样的教训呢?
如果您是老板
↓
工厂企业如何预防火灾?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
3、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
5、杜绝违章操作,禁止违规用火用电;
6、严禁在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7、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8、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正确处置火情,报警并迅速逃生。
如果您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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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应多了解防火知识
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
及应急处置要求
火灾发生时
请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科学扑救
逃生时请牢记
小火快跑,浓烟关门
赣州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