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月湖区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1日,月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淑英,副主任王斌斌、彭宇国、黄莉、王琴和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银兴主持。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张利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冠,区法院和区监委相关领导及2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方璐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方璐辞去鹰潭市月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情况报告》及区人大监司委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朱淑英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月湖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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