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后家属搬离老宅”,为何这是必要操作?

“南大碎尸案”波澜再起,但“这一次”依然跟追凶进展没什么太大关系。不过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媒体对“家属起诉学校”进行报道后,并没有立马收起镜头和笔尖,而是就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家属的现状进行整体性透视和写实,也就是穿过现实的庭院去直面被悲苦击垮的“刁家人”。

从媒体延续性的报道中我们得知:“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已经患抑郁症(4-5)年,案发当年甚至因过度悲伤而流产,而她的父亲从性格开朗走向沉默寡言,至于她母亲只有靠干活的疲劳才能入睡”。并且在刁爱青遇害后,家属不久后就搬离老宅。

按照被害人刁爱青母亲的说法:“没法在这里生活,要离开这个地方,去一个没有人知道这个事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被害人刁爱青母亲只是说出当时心绪的“后半句”,而对于“前半句”心绪中必定存有的“睹物思人”,她并没有说出,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亲缘关系中如若出现“极致的悲苦”,多数人都会选择“逃离”的操作,也就是最大可能地切断跟故人共同接触过的事物,以达到抵御悲苦的反刍和侵蚀。只可惜,“刁家人”仅做到“这一点”似乎还远远不够,因为“南大碎尸案”早已不只是刁家的悲苦,在很大程度上,它已经走向公共场域。

这种情况下,如果案情不能迅速地推进,作为被害人和家属就会遭遇非议。于此去理解被害人刁爱青母亲的“说法”似乎就更为容易一些。当然,之所以要追问“刁爱青遇害后家属搬离老宅”的操作,并不在于家属做的对不对,而是想通过这样的必要操作,去梳理世俗悲苦的构建和拆解机理。

说到底,“刁家人”总还是寻常的大多数,他(她)们在对抗悲苦的过程中,应该也是想超越自我,放下悲苦的。只是从“南大碎尸案”发生这25年来看,“刁家人”还是没有走出苦境,甚至从镜头中“刁家人”哭诉的言语来看,被撕碎的“刁家人”,依然深处在痛失刁爱青的氛围当中,只不过时间过去太久,看起来像是讲别人家的故事。

要承认,多数人在处理现实生活中的悲苦困境时,“逃离”是首选项,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把悲苦具象化,以至于只要不去“睹物思人”就好像能好受一些。不得不说,在回避悲苦上,“看不见”确实是有效的。

只是对于这种逃避式的消解来讲,人之于世间的意义就是被左右,可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好像除却这条路可走,并没有更好的方式可行。因为能用脑袋代替躯体受累的人还是少数人的本领,毕竟自我超越太难了,它需要时刻训练。

王尔德说:“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想得到的得不到,一个是想得到的得到了。”这种说法看起来很矛盾,可事实上是在深刻的讽刺“终结性思维”,也就是好与不好,总被置身于状态下,而非是跳过那一刻,平视人生的每一刻。

另外,人们总希望自己在面对悲苦时“去一个没有人知道这个事的地方”。这就在于“悲苦”不只是自我生出的情绪,也存在周遭强加的情绪。因为作为人来讲本就是社会性的产物,所以很依赖所属社会的评价系统,尤其是未受过社会认知系统训练的人,很难进行自我悲苦的拆解。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无意识的交互对冲:其一,局外人对当局者无意识的评价会加剧当局者的负面情绪;其二,当局者无意识的行动会加剧局外人揣测的力度。这导致,本来无意识的交互对冲,却让当局者更加难受。

所以人们常说,遇事要不先入为主,遇事以不变应万变,看来确实是有道理的。只是在世俗秩序中,任何家庭要是摊上“碎尸案”这种无法直面的悲苦困境,就好像道德上也是卑弱的,即便从情理上讲,谁都知道家属也是受害者。

与此同时,回到“刁家人”的庭院里,或许唯有加缪所强调的“重要的不是治愈,而是带着病痛生活”才能不冒昧地接过“刁家人”的悲苦话茬。因为“刁家人”的悲苦就是不可治愈的疾病,甚至就算抓到凶手也只是能消解部分仇绪。

“死去的人依旧年轻,活着的人却充满悲苦”,这大概是“刁家人”最真实的状态。虽然当代育儿理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但是那种将生儿育女奉为互相成长的父母来讲,可能本就不懂寻常人家的“执念”,也就是那句“讨说法”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如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所强调的,“刁家人”对于刁爱青是寄予厚望的。因为我们很清楚,25年前的大学生只要能正常毕业,应该都能有不错的未来。所以对于“刁家人”而言,刁爱青不只是家中的“宝贝女儿”,也是振兴家庭的主要希望,这种情况下,“女儿遇害”本身就是双重打击,于此刁父称“总要有个说法,我们就是死也瞑目”大概率也是肺腑之言,而刁母哭诉:“要是她还在世,马上就要退休,她也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只是,这一切都在25年前“被切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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