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风筝线“割喉”,主办方岂能凭“免责协议”甩锅

近日,江苏南京一位95后女生小姜参加自行车比赛,骑行过程中被赛道上的风筝线“割喉”,伤口长约15厘米,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小姜就诊后CT显示挫伤,没有割到声带等部位。当天急诊共花费200多元,小姜与承办方沟通伤情后,承办方将急诊费转予小姜,并额外转给小姜500元赔偿。受伤三天后,伤口开始结疤、变得明显,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需要涂消炎药、护理药等,总计花费近千元。小姜再次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方答复她“走保险”,但小姜对此并不认可。小姜还表示,承办方工作人员曾表示,选手们赛前曾签署“免责协议”,认为受伤当下的处置和目前给到的赔偿方案已尽到义务和责任。

近年来,风筝线“割喉”事件频见网络。2021年,云南昆明一外卖员在骑车行驶之时,就被风筝线勒住脖子;2017年,西安一男子骑车过大明宫时,被风筝线划伤脸。今年4月份,内蒙古包头市一名学生在马路上正常骑行时,被一位老人的风筝线割喉,事件也引发了网上热议。但这次不同的是,惨遭风筝线“割喉”的小姜正在参加自行车比赛。

法律规定,放风筝导致他人受伤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场所管理者未尽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立明显的禁放风筝标志牌,或未及时阻止放风筝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即便有“免责协议”,也不表示主办方可以免责。因为相关法律法规还指出,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无论如何,赛事主办方都需对选手的人身安全负责,任何试图通过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来逃避安全责任的做法,都是站不住脚的,也绝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活动主办方与其把心思花在让人签“免责协议”上,不如更全面深刻地牢记自己的安全责任,从细节入手,积极主动地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者的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没有人能轻飘飘地免责。“风筝割喉”事件背后,隐藏着对公共空间使用权益与使用边界的争议。如何杜绝风筝线在公共空间成为“夺命线”,是摆在包括城市管理者、比赛承办方在内的多方主体面前的公共治理议题,显然值得更为深入和细致地探讨,而不是拿出“免责协议”,企图一笔带过。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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