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澧浦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

各位村民:

宁波、绍兴、杭州点状疫情的发生牵动了全省人民的神经。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好这场疫情狙击战,我们向全镇群众发出倡议:

一、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坚决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主动进行信息登记,凡是抵(返)澧浦前14天内有外省市旅居史的人员,请在抵(返)澧浦2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报告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外出的,请提前告知村干部,外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四、非必要不举办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管控,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先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从严控制规模,避免人群聚集。

五、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每周一上午可前往澧浦卫生院接种第一针、第二针(间隔21天以上)、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6个月以上)。

六、做好日常个人防护,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到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咽痛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故意瞒报、漏报、迟报本人或亲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尚未结束,希望广大村民朋友积极响应倡议,携手同心,在疫情防控狙击战中筑起坚实防线。

澧浦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8日

来源:花木澧浦

原标题: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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