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

原标题:《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

即日起至4月1日

等你来建言献策

本报讯(记者 郭沛然 实习生 屈星言)3月2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起草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对外发布,其中对儿童购票、携带物品、故意逃票与乘客禁止行为等多方面作出了规定。即日起至4月1日,社会公众可提出宝贵意见。

地铁联通城市骨架,为市民游客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乘坐地铁,大家有必要提前了解“乘客守则”。此次,发布的《守则》内容主要包括票务管理、乘客禁止行为、文明乘车规范、应急管理等内容,共计十七条。记者发现,该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禁止乘客携带进站和乘车的相关物品,以及乘客进站乘车禁止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在车站或列车上滞留、乞讨、拾捡垃圾、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使用滑轮鞋、滑板、平衡车等进站、乘车;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在车站或列车上躺卧、踩踏座椅、一人同时占多个座位等。

值得关注的是,与其他城市相比,《守则》在免费携带儿童进站方面更为人性化。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者学龄前儿童乘车,所带儿童超过两名的,应按超过人数购票。同时,乘客进站乘车时携带的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如超过上述标准,行李不能带进车站付费区。

此外,乘客故意逃票情节严重的,纳入个人诚信信息系统。乘客应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不得持无效车票、持伪造的乘车凭证或者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乘客应当主动配合城市轨道运营单位票务查验。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乘车凭证乘车的,运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据悉,市民可通过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西安大交通发布”“西安地铁”微信公众号等,查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想为《守则》提出宝贵意见,可发送邮件至xajtjg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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