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7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河南省尉氏县商人赵志勇强奸多名幼女案件入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
赵志勇案因涉案人数众多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赵志勇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最高法院发布的案例显示,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某(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某到河南省某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女生供赵奸淫。李某纠集刘某、吴某某、蒋某某、郝某(均另案处理)、谷某某、秦某某、李某某、赵某某(以上人员均系未成年人)等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被害人朱某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志勇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赵某某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被告人死刑。赵志勇已于2019年6月4日被执行死刑。
记者注意到,2018年3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在解读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曾对外披露颜茂昆案,彼时该案还在审理当中。颜茂昆指出,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该案进行公正的处理。
法学家周光权也曾点评赵志勇案,认为该案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表明了人民法院对性侵幼女的犯罪绝不手软,对共同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决心,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对这类特殊犯罪的一般预防和特别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儿童权益,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严惩处”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本案被告人赵志勇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职务,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却道德败坏,做出如此令人发指之事。赵的行为虽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但其罪行对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判处并对赵志勇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
据介绍,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