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对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三率”情况的有效监管,坚决杜绝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三率”不合格现象,切实美化市容市貌,为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造和谐语言文字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全市范围内招聘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监督员志愿者40名。
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民族语言文字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蒙汉翻译能力,热爱公益事业。有意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0年4月15日至25日到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科报名。
报名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新城区)1号楼508室
联系电话:8835618、15849538588
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通辽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