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手机密码哦!电信诈骗层出不穷,有人还将“魔爪”专门伸向十岁左右的小孩。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今年6月1日,小程(化名)来到父母经营的餐馆玩耍。用母亲的手机刷快手APP时,私信窗口里一个陌生女子引起了小程的注意。在浅聊几句后,二人互加QQ好友,对方在QQ上有一个知心且浪漫的昵称叫“风语姐姐”。
“风语姐姐”在QQ里反复确定小程年仅十岁后,便让小程发送微信收款码,声称要给小程发儿童节福利。小程此刻仍抱有戒心,并未按要求发送。
“风语姐姐”则又给小程发送了两张微信二维码,要小程点击进去收款,并顺带发送了一张5200元的微信支付截图。小程查询余额后表示其并未收到这笔钱。这时,“风语姐姐”话锋一转,称小程的账户被冻结了,需要小程配合解冻,不然就会报警。
听到“冻结”“报警”,小程慌了,他按照“风语姐姐”的指示,拿父亲的手机给母亲手机微信转款1分钱,又按要求在没人的地方将母亲QQ视频打开,对着父亲手机微信面对面红包二维码20多分钟,完成所谓的“解冻”程序。
之后,小程的父亲拿回手机,发现其已支出多个微信红包,共计6200元。小程父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在校男学生谢某某等人冒充“风语姐姐”在互联网上广撒网,专挑十周岁左右的小朋友进行诈骗。案发后,谢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明知小程仅十岁的情况下利用小程心智不成熟、对网络支付不了解的特点,骗取对方将父亲面对面红包二维码出示在视频中以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江津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