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察宝仁 吉林家谱
明清满族旧事
明朝初年,满族的先民还是个生活地域广泛、人口众多、部族林立的北方渔猎民族。经过百余年的南迁、整合后,已形成了辽宁地区的建州女真、辽吉地区的海西女真和黑龙江流域及东海地区的野人女真三大部系。明朝廷对女真人,尤其是对黑龙江野人女真和东海野人女真,采取的是“以夷制夷”的羁縻管理政策。《清朝前期黑龙江民族研究》载道:
明朝末年,黑龙江地区土著民族多被称为女真人,如黑龙江地区各族被称为野人女真、北山野人或七姓野人等。在清入关前后,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仍被称为索伦部,其族有萨哈尔察、萨哈连、喀木堪等。赫哲、费雅喀等族被称为东海女真,其族称有东海窝集、虎尔哈、瓦尔喀、库尔喀等,各族界线模糊,族称不一。
努尔哈赤建后金汗国和皇太极改后金为清的过程中,都认为那些居住地域广泛的野人女真,“语言与我国相同,本皆我一国之民”。故此,对野人女真恩威并用地进行施恩招抚或武力征讨,使之成为大清国民。这些野人女真,清入关前加入满洲八旗的被编为了佛(陈)满洲,清入关后加入满洲八旗的被编为了伊彻(新)满洲。
行政管理是国家的社会管理行为,是自上而下通过国家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的管理活动,对国家的独立、安全及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朝入关前,便对东北广大地区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国家行政管理。清朝入关之后,清政府在承袭明朝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在东北地区设将军、都统、副都统进行管理,并分布新、陈八旗兵进行驻守。
清朝政府根据东北黑龙江下游、滨海及库页岛等地域,地处偏远及民族分布状况,采取了多种方式对这片广袤的“龙兴之地”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首先,是设将军进行军政管理。顺治元(1644)清朝定鼎北京,便设盛京总管(二品官),后改任奉天将军、盛京将军(一品官),坐镇盛京(今辽宁省沈阳市)陪都,统辖东北地区的军政事务。
顺治九年(1652),设立宁古塔昂邦章京(一品官),驻守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市),管辖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及滨海、库页岛等东北的东部北部广大地区。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乾隆二十二年(1757)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康熙二十三(1684)由于宁古塔将军所辖地区太广,许多事务难以管理到位,故又分设黑龙江将军统辖东北的北部广大地区的军政事务。
清时,东北地区在将军之下实行的是八旗驻防制,在今黑龙江地区便设有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呼伦贝尔、宁古塔、三姓等副都统衙门,辖理本地区的各族编旗、驻防、屯垦等事务。
清政府在黑龙江中上游地区,建立了布特哈八旗,设有总管等官员,对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等伊彻(新)满洲布特哈(打牲者)进行编旗管理。乌苏里江及鞑靼海峡、库页岛等偏远之地的东海女真的赫哲、费雅喀、库尔喀、库页、齐勒尔、恰哈拉、鄂伦春、瓦尔喀、渥集、虎儿哈等族人,实行的则是编户入册的姓长制。正如《清朝文献通考》所载:“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理。”
早在清朝前期的皇太极时期,清政府便开始了对偏远的东海女真各部进行编户管理。崇德四年(1639)八月,皇太极谕令率兵出征库尔喀等部的萨尔纠道:“其归附者,编为户口,令贡海豹皮。又须劝谕伊等,弃恶从善,共为良民。”萨尔纠等将得胜后遵从圣旨,将“从前库尔喀归降进贡一百四十九人,并新获二百九十二人,俱留置鄢朱屯中,令每年进贡貂皮、海豹皮等物”。
崇德五年(1640)五月,清军征虎尔哈部“俘获家属七百九十六口,归降家属四百八十一口,共一千二百七十七口,内留一千一百九十四口仍居本地”。这些史籍所载说明,此时的清政府,已放弃了立国之前征服各部、掠其民以归的政策,开始视东海女真各部为己之国民,实施了任命姓长、乡长对部族进行编户、纳贡治理的国家行政管理。
东海女真诸部居住偏远且分散,后金(清)政府将先期迁入建州居住地的族人编入“佛(陈)满洲八旗”,将后期迁入的编入“伊彻(新)满洲”,对散居在原居住地的族人,则是通过计户贡貂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清政府为了加强对黑龙江下游及滨海、库页岛等地各族的管理,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在依兰哈喇城,设立了协领衙门、统于宁古塔副都统之下。“依兰哈喇”为满语,依兰为“三”,哈喇为“姓”,即三姓。依兰哈喇协领衙门的设立,主要是管理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流域及鞑靼海峡、库页岛等地的东海女真等族人。清政府十分看重“三姓”的重要性,故于当年便开始编制佐领、骁骑校、防御、笔帖式等官职。《三姓副都统衙门档案》载:
将四姓赫哲编为四佐领,从贡貂皮的牲丁中挑选二百名,又从吉林拨来披甲八十名。每佐领下编七十名,从姓长、乡长中选拔四佐领、四骁骑校,并拨协领一员、防御四员、衙署无品级笔帖式四员。
三姓协领衙门设置之后,东海野人女真地区的行政管理得到了迅速加强。
由于这里地域广阔,各部族人又散居各地,故尚有一些人等未编户入籍。
清雍正九年(1732)九月,清廷颁令“从前三姓地方人等,俱归入旗分,编为佐领”。
为了加强东海女真的管理,同年十一月,三姓协领衙门升格为副都统衙门。《清世宗实录》载:
添设三姓地区副都统一员,佐领六员,防御四员,笔帖式二员,披甲兵八百名。
清顺治年以后,入主中原的清政府受到了中原汉人的不断反抗,故深知了“龙兴之地”东北地区稳定的重要性,便多次派遣八旗兵,对散居于黑龙江下游、沿海及库页岛广大地域的东海女真人进行编户入册、加强管理。顺治十年(1653),宁古塔总管沙尔虎达派兵,招抚大批散居的赫哲人。《大清会典》载:
顺治十年,使犬部(赫哲人)富斯哈喇等十姓,贡貂归诚。此次招抚的使犬部十姓共编 432户,每户按 5人计算,应有 2000余人。到了乾隆十五年(1750),赫哲、费雅喀、库页等极为偏远地区的东海野人女真的招抚编户、贡貂管理事宜,全部完成并形成定制。《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译编》载:
康熙十五年赫哲、费雅喀贡貂之一千二百零九户。自十五年至六十一年,陆续增加七百零一户,计一千九百一十户。雍正元年至乾隆十五年,又增加三百四十户。现有贡貂之赫哲、费雅喀二千二百五十户。
除这些黑龙江下游贡貂户,此文档还记载库页岛上贡貂户148户。到乾隆十五年时,总计“赫哲、费雅喀、库页、库页费雅喀贡貂者二千三百九十八户”。
明清之际,黑龙江下游及鞑靼海峡两岸的东海野人女真诸部还是比较落后的,各部以哈喇(满语:姓氏)、莫昆(满语:氏族)聚居,清政府便依据他们固有的姓氏血缘关系及居住乡村,分别设置了哈喇达(满语:姓长)、噶山达(满语:乡长)、西吉坚(满语:子弟,又称穿袍人)。这是清政府按当地民俚实情而设置的地方基层行政管理机构。“莫昆达”(族长)已只是各族人内部的一族之长,辖理本族内部事务,而哈喇达、噶山达、西吉坚才是国家政府任命的各级地方官员,由三姓副都统衙门代朝廷发给“顶戴”(官衣、官帽)、“文凭”(任命文书)。
清政府在东海女真人地区,这种按民族、姓氏、居住地而设的地方管理机构,行之十分有效。哈喇达、噶山达是可以世袭的土官,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哈喇(姓氏)族人或噶山(乡村)百姓,负责管理户籍、催纳贡貂及辖理族内、乡里一些不法不公之事,管理着本姓或本地的大小事务。《西伯利亚东偏纪要》记载姓长、乡长审案道:
……杀人者死,余则视事之大小,定班帛服物多寡,令理屈者出之,名曰“纳威勒”,至十头为止。小事纳一头、二头,大事则纳十头,约值银数两。两造心服,姓长、乡长始以杖叩地,遂成铁案。
每年之中,这些哈喇达、噶山达最重要的工作,是组织和率领所属人丁到清政府安排的地点按例纳贡。他们在交纳貂皮等贡物之后,会接受清政府赏给的布匹、锦缎、衣物、铁器、刀具、粮米等物。这便是清政府在黑龙江下游等偏远地区所施行的“贡貂赏乌林制度”。在哈喇达、噶山达之下,所设的西吉坚(穿袍人)官员,一般由哈喇达、噶山达长子之外的弟子担任,故又有“弟子”之称。西吉坚不能世袭,他们的职责是协助哈喇达、噶山达管理族人及贡貂等事务。每年贡貂时,他们能得到清政府所赏的“缎袍”一件,故又有“穿袍人”之称。
到了乾隆十五年(1750),清政府在黑龙江下游滨海地区及库页岛等地的252个乡屯中,对 56个哈喇(姓氏)2398户贡貂人,共设了哈喇达(姓长)22名,噶山达(乡长)188名,西吉坚(穿袍人)108名。清政府通过这些当地土官管理着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等东海野人女真广大地域。
清政府对偏远地区的赫哲、费雅喀、库页等东海野人女真诸部,采取的贡貂赏乌林的管理政策形成制度。乌林,又写作“乌绫”,乃满语“财布”之意。《杂除十事》记载:
清廷定制“岁贡者宴一次,三年一贡者宴三次,皆赐衣冠什器,名曰‘赏乌绫’,自诸部言之,则曰‘穿官’。”
清雍正十年以后,三姓副都统衙门为更好地进行贡貂赏乌林,在黑龙江下游的普禄(今俄罗斯境内博戈罗茨科耶附近)设立了“贡貂赏乌林”衙门,后于乾隆年间迁至奇集(今俄罗斯境内奇吉湖附近),不久又迁至德楞(今俄罗斯境内里特温采夫奥附近),设立了“贡貂赏乌林木城”衙门。每年夏天,由三姓副都统衙门派官员,前来此办理收取贡貂、赏赐乌林、互市贸易及颁布政府命令等事宜。
清政府对东海女 真 诸 部 的“ 赏乌林”,是按前来进贡之人的地位等级、官职 大 小 来 进 行 的 。这些进贡人共分为五个等级,居首位的是“萨尔罕锥”(满语:少女,系以清廷皇室宗女身份下嫁给赫哲、费雅喀等族人的满洲旗人之女,故当地人又称其为“皇姑”)。其次是哈喇达(姓长)、噶山达(乡长)、西吉坚(子弟,又称“穿袍人”)、白人(普通百姓)等五个等级。
此五等赏乌林人中,数“萨尔罕锥”等级最高。此“皇姑”下嫁东海野人女真之联姻制起源很早。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率建州女真大败叶赫等九国(部)联军不久,此时虽然尚未组建满洲八旗,但建州女真已崛起关东。这年一月,东海女真渥集部的虎尔哈路头人王格、张格等率百人朝谒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十分高兴地设宴款待他们,为奖赏这些东海野人女真的率先归附,“因以大臣女六配其六长”,用以联姻交好,密切清政府与黑龙江下游广大地区族人的关系。
此后这种联姻活动一直未断,且数量很多,故而最初是以大臣之女联姻,
后则是以民女充宗室之女嫁往东海女真地区。清政府这种联姻之制也很是宽松,《大清会典事例》载: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等地族人不论身份,只要申请并备好“元狐皮褥二、九张合成之黄狐皮褥四、十七张合成之貂皮衣料十二”等聘礼,即可向朝廷前来求婚。清政府十分重视这种联姻,婚事须上奏,由皇帝钦准方可施行。清《圣武记》载:
康熙中,以鱼皮(即今赫哲族)等部俗荒陋,令其世娶宗室女以化导之。岁时纳聘,吉林将军预购民女代宗女,乘以彩舆嫁之。
联姻“宗女”的远嫁,因是由皇帝钦批又肩负着联姻重任,故而十分的隆重,由清廷的内务府负责办理。清定制:每个出嫁的“宗女”,由内务府赐发“娘家银五十两”,陪送一份有衣被、车帐及各种日常生活器物的厚重嫁妆,并陪送“人一对,牛二头,犁、铧、犁耳各一对”,以日后生活之用。求婚的东海女真人,则由三姓副都统衙门派兵及官员护送至吉林乌拉(今吉林市),再由吉林将军派兵及官员经官驿专程护送至北京城。求婚人献上聘礼后,由清廷礼部主持隆重的婚礼。然后,迎婚人等经由官驿返回,一切费用均由清政府所出。《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译编》中载,乾隆五十九年(1794),费雅喀部乌克屯噶珊(乡)一白人(平民百姓)叫里达喀的,欲进京迎娶“皇姑”的相关事宜:
其所带黑狐皮、元狐皮褥子、黄狐皮褥子、通常貂皮等,皆与昔时进京娶妻之人所带聘礼之例相符。除照例供给里达喀驿站牛车一辆,派出骁骑校恒柱带领披甲三名护送前去处,里达喀带跟役三名,作盘费用之貂皮十七张及水獭皮三十二张。据里达喀禀称:“昔年进京娶妻之人,沿途皆供给吃食,我里达喀亦请照往年之例供给”等语。相应酬咨请将军衙门查验,倘应供给里达喀沿途吃食,则请照例供给之。
此满文档案详细地记录了,费雅喀一白人里达喀携带聘礼进京娶妻,及地方官员行文上报,备车、派兵护送、沿途驿站供给食宿等详情。这说明清政府十分重视东海偏远地区诸部来京娶妻联姻之事。清政府除了陪送厚重的嫁妆、举行隆重的婚礼之外,还由“礼部光禄寺供筵宴,盛京工部供薪藁,略如蒙古仪”。
由于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等地距京太远,往来多有不便,所以后来这种进京“贡貂娶皇姑”之事,清政府责成由吉林将军负责办理。于是每有此事,吉林将军“即购买民女,乘以红舆代宗妇,以厚奁赠之,其部落甚尊奉”。虽然“贡貂娶皇姑”之人贡貂不少,但远不抵清政府为此的花费,可是清廷还是乐行其事,就是因为此事是关系边疆稳定的大事。正如清高宗乾隆皇帝所言:“中国抚驭远人,全在恩威并用,令其感而知畏,方为良法。”
那些带有联姻重要使命的“宗女”,在哈喇(姓氏)和莫昆(部族)中的地位很高,族人甚是尊奉,故而被称为“皇姑”,满语称为“萨尔罕锥”。迎亲者满语称为“霍吉珲”(满语:女婿)。他们在族人中威望很高,常常协助哈喇达(姓长)、噶山达(乡长)处理各种事务。乾隆五十六年(1791)时,清政府嫁到东海女真地区的“萨尔罕锥”就有 10名,分布在赫哲、贺齐克里、费雅喀、奇勒尔、奇津、部尔喀勒等各部族哈喇(姓氏)之中。这些“萨尔罕锥”成为清朝政府在黑龙江下游及滨海、库页岛等地族人中的代表和友好使者。
清政府对编户贡貂的东海野人女真诸部,所赏的乌林(满语:财布)多为日常生活用品,如粮食、布匹、铁锅、刀具等。此外《宁古塔纪略》载:“将军设宴,并户部颁赐进貂人袍帽、靴袜、鞓带、汗巾、扇子等物一捆赐之。”这一捆乌林(财布)比进貂人所贡貂皮价值要高出许多,也是这些进貂人生活急需又难得一见的生活物品。这是清政府在变相解决这些偏远苦寒之地各族人的日常生活困难,以加深他们对清朝政府的拥戴。清政府对那些在部族中有官职地位的萨尔罕锥(皇姑)、哈喇达(姓长)、噶山达(乡长)、西吉坚(子弟)等按级另有赏赐。萨尔罕锥赏女齐肩朝褂1件,哈喇达赏无扇肩朝衣1套,噶山达赏朝衣1套,子弟赏缎袍1套,白人则赏布袍1套。后期因裁制费工又不合体,故改成按等级赏赐布料、缎料、白绢、蓝花青布、家织布等。
清朝政府为了加强对边远的库页岛诸族人的管理,根据其氏族、姓氏及居住地域,使库页“与贡貂之赫哲诸部皆不编佐领,不列满洲八旗”,与岛上的费雅喀、鄂伦春等部一样进行编户,以部落首领而设哈喇达(姓长)、噶山达(乡长)等,受“辖以三姓副都统”。
在清朝政府招抚政策感召下,许多偏远地区的族人纷纷前来归顺清朝,贡赉不断。《清圣祖实录》载:康熙二十九年(1690)十月,又有“库页岛上归顺奇勒尔(奇楞)、飞牙喀(费雅喀)、库耶(库页)、鄂伦春(山旦)四处头目进贡,赏赉如例”。
清朝政府十分重视对黑龙江下游偏远地区赫哲、费雅喀、库页、鄂伦春、奇勒尔等部头领的赏赐笼络,通过他们推行朝廷的“贡貂赏乌林制”,使祖国极偏远广大地域的满—通古斯语族诸部安居乐业,使大清王朝有一个稳固安定的大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