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手指头缝里稍微漏一点,你子孙后代都能过,如果你不配合,那他们这辈子都不能过,下辈子还不能过。”很难想象,这段充满威胁性质的话,居然出自法官之口。
“修武县法官被指胁迫‘黑老大’认罪认罚”一事有了最新结果。6月10日晚间,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号发布情况通报:录音内容中刘家新法官的言语存在与法官职业素质不符的严重错误,已责令涉事法官刘家新停职检查。
之前,刘家新法官还言之凿凿对澎湃新闻表示:上述录音不真实,他不可能和家属接触。但,这次是被上级通报打了脸了。
本案是一起涉黑案——河南安阳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桑中生等22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12月11日,桑俊生的儿子桑飞勇(化名)在专案组一名侯姓警官的陪同下,到修武县法院刘家新办公室,刘家新让他和律师沟通,做做桑中生、桑俊生、桑新生的工作,要他们“配合”认罪认罚,讲出了那段“我们手指头缝里稍微漏一点,你子孙后代都能过”的威胁性质的话。
要问的是,法官的“手指头缝里”能漏出什么呢?法官手里握的只有法律,只对法律负责,只对真相负责,法官能向被告人家属“漏”出来什么?
而且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是“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而不是因为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就逼着当事人认罪,这根本上违背“自愿原则”。前述《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的从宽承诺。”
法官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是错的;说“漏一点够你子孙过”,这是做出从宽的具体承诺,是错上加错。
而且,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办案机关应当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法院只能在审判阶段介入,这也是法律常识。在侦查阶段,法官就大张旗鼓地越俎代庖,很容易让人怀疑之后审判的公正性。
对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坚持不“拔高”,也不“降格”,一断于法,用证据说话。桑中生等22人是否涉黑,应该在法庭上通过证据来证明,法官在法庭之外用这种威胁性的口气说话,本身就在损害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