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钱代蓍起卦法辩析堪误
来源/器qi(ID:aqqmm777)
作者/张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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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钱代蓍起卦,其记卦法各家说法不一。
比较通行的说法是,二正一反为少阳,二反一正为少阴,三正为老阴,三反为老阳,《火珠林》及今人刘大钧等即持此观点。另有一种说法是,二正一反为少阴,二反一正为少阳;三正为老阳,三反为老阴,持此观点的有南怀谨、尚秉和等。现将这两种记卦法对照如下:
二正一反为少阳,二反一正为少阴,三正为老阴,三反为老阳。(第一种)
二正一反为少阴,二反一正为少阳;三正为老阳,三反为老阴。(第二种)
这两种记卦法,整好是相反的。为什么会出现相反的两种说法呢?以钱代蓍,钱有正、反两面,就看你拿哪一面当正(阳)、哪一面当反(阴)了。古人用铜钱起卦,以五铢钱为上品,五铢钱一面有字,一面无字。是以有字的一面为正呢,还是以无字的一面为正?按刘大钧先生的说法,以“铜钱有‘五铢’两字为面,无字者为背”(见《纳甲筮法》),尚秉和则说“以字为阴,背为阳”(见《周易尚氏学》)。由此可见,刘与尚的说法,正好是相反的。这或许就是问题的根源。
前一种记卦法,在情理上似乎很难讲通,于易理也无凭无据。关于第二种记卦法,南怀谨说,二阳一阴之所以为少阴,二阴一阳之所以为少阳,是因为“阳卦多阴,阴卦多阳”,“物以稀为贵”,(见《易经杂说》),我以为,这也是不对的。这只是一种想当然的说法,甚至简直就是瞎掰!实际上,既然是以钱代蓍,就应该与揲蓍法结合起来,只有在揲蓍法那里也解释得通,才算是有道理。
朱熹在《筮仪》中说:一变所余之策,“通挂一之策,不五则九,五以一其四而为奇,九以两其四而为偶,奇者三而偶者一也”。二变所余之策,“通挂一之策,不四则八,四以一其四而为奇,八以两其四而为偶,奇偶各得四之二焉”。三变余策与二变同。三变即毕,“挂扐之数,五四为奇,九八为偶。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则过揲三十六策而为老阳”,“挂扐两奇一偶,合十七策,则过揲三十二策为少阴”,“挂扐两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则过揲二十八策而为少阳”,“挂扐三偶,合二十五策,则过揲二十四策而为老阴”。把朱熹的这一段话精简一下,可概括为:两奇一偶为少阴,两偶一奇为少阳,三奇为老阳,三偶为老阴。
朱熹的说法,与第二种记卦法,即“二正一反为少阴,二反一正为少阳;三正为老阳,三反为老阴”,正好是相吻合的。请对照:
两奇一偶为少阴,两偶一奇为少阳,三奇为老阳,三偶为老阴。
二正一反为少阴,二反一正为少阳;三正为老阳,三反为老阴。(第二种)
因此,我认为,第二种记卦法即合乎情理,又合乎易理,应该是正确的。只是这第二种记卦法,按照尚秉和的说法,是“以字为阴,背为阳”的。以字为阴,以背为阳,这于情理、易理上,似乎也是很难讲通的。暂存疑。 总而言之,正确的做法及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三阳为老阳,即重;三阴为老阴,即交;二阳一阴为少阴,即拆;二阴一阳为少阳,即单。
2009年5月9日,8月4日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