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鉴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5,382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78,548,805元变更为人民币978,333,423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乙)”变更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
公司拟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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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与会董事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刘华丽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与《春秋航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5,382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为:
(一)2022年2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2022年4月15日,公司按计划完成全部回购操作,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942,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6,462,713股的比例约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46元/股,最低价为46.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0,156.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三、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又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自行管理”。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39,64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03,47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84,29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1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完成后,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所回购的股份还剩余215,382股。
四、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215,382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春秋航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和《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78,548,805元变更为人民币978,333,423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乙)”变更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1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公司收到信件并以电话确认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公司收到邮件并以邮件回复确认或以电话确认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5
电话:021-32315288
电子邮箱:ir@ch.com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