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四公子 孟尝君为什么显得特殊?

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合称“战国四君子”,但孟尝君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不同,就是他作为封君相对于君王的独立性,这是其他三位公子所无法比拟的。

长久以来的大一统史观,常使人们习惯从“中国”这个整体去看待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相对忽视各个组成部分的特殊性。英国汉学家魏根深曾在《中国历史研究手册》中抱怨说,中国历史的书写常常不假思索地把历史讲述的“单元”定为国家,其盲点在于:很多情况既非中国特有,仅看中国也无法理解,还会遮蔽地方上的多元丰富性,因此,“这种以民族国家为中国历史研究之自然单位的假定,需要由超国家和次国家的两个层面加以质疑”。
在看待诸如春秋战国、南北朝这样分裂与混乱的历史时期时,这种情况尤为值得关注。公平地说,这也不完全是现代人的民族主义观念使然,因为这种“中国作为整个整体”的观念似乎早在先秦就已逐渐成形。不过,以战国而论,虽然孟子等人都提出“定于一”,但这在当时而言不如说是一个希望,身处时局中的人谁也不知道能否实现(就像欧洲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也有无数人念兹在兹重建罗马的统一,但欧洲这种分裂、制衡的局面延续至今);然而,在我们的历史书写中,向来惯于将战国时的诸国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论述,其间虽有差异,那也是“在整体之下的个别差异”,因为统一国家的结构本身就会让我们忽视一些差异性和复杂性。
杨宽《战国史》的书写就很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在论述各国变法的情况时,他举证各国的情况,笼统地都看作是“变法”,但忽视了像“邹忌讽齐王纳谏”这样的事例,与三晋、秦国的变法远不是一回事;同样地,他将战国的封君归纳为几个特点:在封邑内征收租税的特权;封君在其封邑之内,必须奉行国家统一的法令,接受国君的命令;赵、秦等国封君的“相”往往由国君从中央派遣到封邑,并由“相”主管治理和掌握兵权;封君的封邑在传统的习惯上是可以世袭的,但实际上极少能世袭。这些诚然存在某些共性,但相应地,他并未去强调各国的差异性。

像“战国四公子”这样的称号,也不免会让人以为孟尝君(齐)、信陵君(魏)、平原君(赵)、春申君(楚)是同一类人,确实,他们都是以“养士”著称的封君,也都是一时风云人物,但如果深入分析他们的行为和在权力结构中的位置,就会发现,孟尝君是其中尤为特殊的一位,甚至可说与其他三人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在此不妨重温一下“冯谖客孟尝君”的故事。当孟尝君被齐王罢免时,其门客冯谖为他营造了“狡兔三窟”:封邑薛作为退路;说服魏惠王聘孟尝君为相,以此迫使齐王让步,恢复孟尝君职位;请先王之祭器,立宗庙于薛。最后一招尤为重要,因为“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本来薛因为与齐国本土远隔,在面临楚国进逼时可能被舍弃,但后来这一局面出现时,孟尝君暗示齐王“先君之庙在焉”,齐王就不得不出兵救援(《齐策三·孟尝君在薛》)。最终,“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这可以理解为:孟尝君由于手中有三个筹码,因而他享受着一种事实上的半独立地位,君王也不能不有所忌惮。
相比起来,信陵君魏无忌虽是魏安釐王的胞弟,有功于国(《史记》所谓“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但受兄长猜忌后,不得参与国政,只能饮酒纵乐,郁郁而终;平原君赵胜一度不肯纳税,结果国君委任的田部吏赵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史记·赵奢列传》),这表明他在封地之内无权抵制国家征税;至于春申君黄歇,则更为特殊——他是四公子中唯一非王族出身者,其贵族身份本身就是楚考烈王所赐,并非宗室,更未能世袭,因此他权位的独立性最弱,依附于国君对他的宠信。
当时虽然仍维持封建制度,但列国的社会风气也大大受到“尚贤”的影响,贵族也不能仅仅因为血缘便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其地位。《战国策》中的名篇“触龙说赵太后”,便已明白指出:从当时(前265年)上推三代,甚至自赵国立国时起、以及诸侯各国,国君子孙几乎没有能长久保持其地位的,原因是“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所谓“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已守金玉之重也,而况人臣乎”。这意味着内在于后世科举制中的精神已经悄然兴起:只有才干和功业才能给自己的地位赋予合法性,并确保其延续性。也因此,许衡认为:“战国之四君,其可称者,唯一春申耳。至如孟尝、平原、信陵三子,乃尸位素餐者也。”

春秋战国时代的封邑,传统惯例是世袭的,但正如杨宽所指出的,到战国时已很少有世袭的情况。各国所封宗室,只有齐之孟尝君、魏之安陵君、赵之平原君是世袭,其余也不见世袭,他认为这是各国在“实行变法以后,加强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注意取消封君世袭的特权”。的确,像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时便有“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的限制,孟子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均表明世袭的权位越来越难得到保障。不过,常被人忽视的一点是:世袭并不一定就是封建,唐代藩镇封建化之后,内部权力移交不一定世袭,但仍独立于朝廷;反之,从西汉到明清,宗室贵族受封王侯之后,往往虽得以世袭,但却未必有独立性,清代的亲王、郡王甚至完全与封地脱离,变成了纯粹的贵族称号。
战国正是世袭贵族的独立性弱化的关键时期,当时除了齐国之外均已推行郡县制,其必然的结果,便是这些封君的自主权大大缩减。在封邑之内亦须听命于君王,由国君直接委派的“相”则相当于郡守,在一定程度上与郡县无异。封建时代的领地原本是独立单位,国君不能直接插手诸侯领地上的事务,因为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权力的层级化,没有统辖一切的中央权力机构,但由于新兴的国家力量有了更强大的财税基础,就能供养得起常备军和领薪官员,从而压制封建诸侯的力量。按历史社会学家理查德·拉克曼的观点,这是某种“横向绝对主义”(horizontal absolutism),即王权成功地在全国范围内制服具有独立行动权的大贵族和教士,垄断武装力量并支配全国性教会,原先独立的封建巨头由此逐渐变成在职官员,不得不仰王权之鼻息。
就此而言,孟尝君在当时的自主权是不寻常的。冯谖为他在薛邑“烧券市义”,本身就旨在收买人心,强固他制衡王权的资本;相比起来,信陵君在魏国有难时,谋士薛公、毛公却都劝他为了魏国的宗庙,舍己为国。实际上,按《史记·孟尝君列传》的记载,孟尝君长期在封邑内培植势力,“招致诸侯宾客及亡人、有罪者”,所谓“鸡鸣狗盗”之徒,先后“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封地薛邑和三千食客则是支撑他在“天下”这一政治舞台上竞逐权位的基本资源。威廉·麦克尼尔曾说,三十年战争中,波西米亚之于独立军事统帅华伦斯坦而言,“是一种个人财产,可以从中汲取人力物力以支援在德国的战争”,那么,对孟尝君而言,道理也一样。
在这样一个纵横家的时代,他需要的是比自己封邑更大的舞台。杨宽认为当时封君在封邑内权力有限,故其在中央失势后不能为所欲为,所举一例便是孟尝君之父、靖郭君田婴将在封邑薛筑城时,有人劝告:“失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战国策·齐策一》)但这个说法也可以这样理解:直接在中央攫取权力,相比起固守自己封邑,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孟尝君的权力之路:他在约公元前310年即已世袭薛的封地,但之后更近一步进入朝廷,到前301年齐湣王即位后,一度甚至专权到“闻齐之有田文,不闻有其王”(《史记·范雎列传》)。荀子因此指责他“上则得专主,下则得专国”,弄得“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荀子·强国篇》),将他与赵之奉阳君都列为“篡臣”,这类封臣“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故而“用篡臣者危”(《荀子·臣道篇》)。
荀子从儒家的视角指责孟尝君不守“臣道”,其实是在以领薪官员的标准来要求一个不依附于王权的封建贵族。因为这种“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的做法,正是其独立性的体现。战国四公子中的另外三人,都不曾接受他国的官职,信陵君虽然有大功于赵,但赵王也不过只是“以鄗为公子汤沐邑”,相当于一笔特别报酬罢了,但孟尝君一生却曾先后出任齐、秦、魏三大国的相国。杨宽在《战国史》中指出,“孟尝君不仅是个封君,掌权的齐的相国,而且是个烜赫一时、声势浩大的纵横家”,他一生中既曾与魏相公孙衍一同合纵抗秦,又曾在出任齐相时接连主持齐、魏、韩合纵攻楚、攻秦,都大获全胜,苏秦所谓“薛公相齐也,伐楚九岁(当作五岁),攻秦三年,欲以残宋,取淮北”(《战国纵横家书》八)。但他虽曾与秦为敌,到了前299年,竟又应秦昭王之召,入秦为相,因为他是当时声望最高的纵横家。

这样一个人物,显然不以任何国君或国家的利益为依归。最能体现这一点的,便是在齐国危亡时他的表现:前286年,齐湣王灭宋,贸然打破原先各国权力均衡,诸侯震恐,两年后遂有五国伐齐之举,齐国一度只剩即墨、莒两城未下,差点亡国。然而在此之前的294年,孟尝君由于在贵族田甲用暴力“劫王”的事件(所谓“田甲劫王”)中遭齐湣王怀疑而出奔回薛邑,旋即出任魏昭王相国,这不仅破坏了原先齐魏韩三国联合对外的合纵局面,还使他与齐湣王的关系恶化。当齐湣王骄横招致各国进攻时,他却任魏相,与各国一同攻打自己的“祖国”。齐国经此一役,一蹶不振,再无力争雄天下,但孟尝君个人却从中得益:正因齐国中央权力的衰落,他才能“中立于诸侯,无所属”,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继任的齐襄王甚至不得不对他做出让步,“齐襄王新立,畏孟尝君,与连和,复亲薛公”(《史记·孟尝君列传》)。
从前284年五国伐齐,到前279年田单以火牛阵反攻复国,齐国在这五年里岌岌可危,元气大伤,而孟尝君在做什么?历史记载中找不出他为挽救齐国的危亡而奔走的片段。事实上,他当时身为魏相,倒是在请求赵、燕两国分别出兵十万、八万拯救被秦国猛攻的魏国——在齐国被削弱后,自前283年秦初次围攻魏都大梁起,二十年间七次围攻大梁,五次攻入了魏王游乐的梁囿,几度兵临城下。信陵君一生的事迹也都与这一国家走向衰落的大背景相关:他于前276年受封于信陵,前257年窃符救赵,前247年率五国联军击败秦军,直至前243年去世。固然,当时毕竟还没有抽象的“国家”观念,因此信陵君返国救魏时在意的是“先王之宗庙”,是一个人格化的“国家”,但毫无疑问,他对本国的认同感要比孟尝君强烈得多了。
两人的生平事迹均表明,他们在行事时可能将个人恩怨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孟尝君在路经赵国时,因为有人讥讽便屠灭了一县,似乎也不担心这引起外交纠纷,此后更因为“怨秦”,联合韩魏两国接连攻打秦楚(楚当时与秦结盟);但信陵君其实也一样,因此在赵国被秦进逼时,平原君请求救援时说动他的并非国家利益,而是他姐姐是平原君夫人(“独不怜公子姊邪”)。在《史记》中,司马迁显然对信陵君特别优待(唯独他的列传被命名为“魏公子列传”,而不以封号称呼,传中“公子”一词凡147见),对其人格推崇备至;但现实是:随着国家权力的日益非人格化,这种出于个人动机而与国家利益不一致的行动自由,是在日益缩减。信陵君本人甚至曾从魏国的国家立场出发,威胁发兵十万攻打安陵君的封邑(《战国策·魏策四》),在这方面,他的立场与孟尝君完全相反。
孟尝君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不同,就是他作为封君相对于君王的独立性,这不仅是因为他所在的齐国本身一直未实行郡县制,或许也因为他与“战国四公子”中的另外三人相比,几乎是两代人:孟尝君在前279年去世时,那三人都还未登上历史舞台。在战国中后期,战争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对比欧洲近世的情况来看,可说是国家之间对外战争的时代,“再也没有一个封臣反对封建主的战争,也没有封臣反对封臣的战争,只有国家反对国家、政府反对政府的战争了”。新兴的绝对主义君王很清楚独立行事的封臣是对王权的潜在威胁,因而变法最彻底的秦国在这方面也最决绝,虽有封君但独立性最弱,所谓“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李斯《谏逐客书》),“战国四公子”没有一人出身于当时最强大的秦国,这不是偶然的。
在孟尝君去世后,“诸子争立,而齐魏共灭薛”,他“绝嗣无后”(《史记·孟尝君列传》);但就算他再世,以往那种中立于诸国之间的封建权利也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因为整个时代的形势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巨大变化。战国晚期,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越来越强的秦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巧合的是,韩非子出生于孟尝君去世前一年,死于秦置薛郡后一年),他认为晋齐两国的被“分”“夺”,是因“群臣之太富”,因而君主必须要“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篇》)。在孟尝君的时代,个人和地方纽带依然是最重要的、压倒一切的关系,这使他可以荫庇食客,依靠领主的人格权威来建立自己的权力,但他去世后薛邑的覆灭,正如英法战争中勃艮第家族的垮台一样,意味着封臣再无能力挑战国君。秦灭六国后废止封建制,却未引发宗室贵戚和封君的叛乱,这很可能是因为此前各国已在实际上完成了郡县化。
不仅如此,社会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在各国都在向编户齐民的总动员战争模式发展时,人们的价值观也逐渐趋向“尚贤”与“平等”,像孟尝君这样独立性较强的封建贵族,除了在齐国这样较为宽松、经济又相对发达的环境之外,已越来越不受欢迎。在秦国向东征服六国的过程中,也发现旧贵族、大工商业者最“难制御”,例如魏国旧都安邑的旧贵族“其俗刚武,上气力”,爱好“游侠通奸”,因而秦政的举措就是将这些人流放,以至于西汉初期由冶铁而成巨富的“豪强之家”,几乎没有一家不是战国后期被秦流放出来的。实际上,从中央集权的视角来看,这类旧贵族之地均是“难治”的,所谓“土豪劣绅”,意味着他们总要获得一定程度的分权或自治。司马迁在《史记·孟尝君列传》末尾谈到,薛邑直至西汉仍民风不淳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原因是当年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显然,司马迁对孟尝君的道德评价不高,但这也正是中国社会的悲剧之一:在秦国统一天下的过程中,社会秩序趋于安定,但代价却是中间阶层独立性、自治程度和社会活力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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