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委托参加表决董事1人。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裕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已达5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首席合伙人是石文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洪博,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相琴,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中审众环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合计8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已达5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邮政编码:528311。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杨翔瑞
联系电话:0757-26336931
电子邮箱:yangxiangrui@jieagd.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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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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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