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陆缘
通讯员 周凡
为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近日,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指导汤山南路(金龙南路~汤山路)道路排水工程EPC项目招标人在该项目招标工作中试行了“评定分离”模式。
汤山南路(金龙南路~汤山路)道路排水工程西起于金龙南路,东至汤山路,长度221.477m,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汤家山片区的交通出行环境,同时,为在建汤家山还建房小区、海伦春天小区提供了出行的通道。12月14日,该工程EPC项目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评标工作结束后,项目招标人于12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标工作,确定了中标人。
“评定分离”是指将招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该办法的实行,进一步压实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围标串标的难度,削弱了评标专家对中标结果的统制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招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自主选择权,是新形势评标制度改革的创新之举。
目前,汤山南路(金龙南路~汤山路)道路排水工程EPC项目定标工作已圆满结束。据悉,下一步,该局还将持续指导区内各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持续扩大实施范围,加强平台建设,健全监管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汉阳区的高质量建设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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