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院裁定荷兰政府对2007年在阿富汗一场军事行动负责

参考消息网11月24日报道 据美联社报道,荷兰一家地方法院23日裁决,2007年荷兰军队非法轰炸了阿富汗的一个住宅区,并要求政府向受害者支付经济赔偿。

海牙地方法院认为,深夜对一处住宅区的袭击造成约20名平民死亡,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该法院支持四名袭击的幸存者,他们对荷兰政府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国防部认为,当军方用武装直升机和F-16战斗机发射弹药袭击这个住宅区时,这些建筑正在被塔利班武装分子所使用。荷兰当时是在阿富汗作战的由美国主导的联军的一部分。

然而,当轰炸发生时,距离塔利班最后一次使用该地点作为发射阵地已经过去大约12个小时。法官们认为,军方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将该住宅区认定为军事目标。

据估计,有250名阿富汗人,包括50至80名平民在三天的战斗中丧生,这场战斗后来被称为“乔拉之战”。在战斗开始前的几天里,塔利班武装分子占领了一些警察哨所,并向荷兰的一处军事设施推进。

据报道,这是荷兰首次因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而被追究责任,也是法院第一次考虑轰炸中的国家责任。(编译/殷夏)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