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公安厅:6类电信诈骗手法多发,网络刷单占近3成
8月2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诈骗分子紧盯人民群众“钱袋子”,挖空心思实施诈骗。他们时刻关注社会热点,不断翻新手法,精心设计骗局。特别是暑期来临,学生进入假期,诈骗分子也瞄准这一时机,对学生、家长等群体实施精准诈骗,让人防不胜防。
根据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研究分析,近期六类诈骗手段多发、易发,一种新发的诈骗手法呈高发态势,暑期,家长、学生成为重点诈骗对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
一是网络刷单诈骗
此类案件发案数占总量的28.5%,在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居于首位。特别是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年轻人、无业或低收入群体,占此类受害人数的90%以上,应引起大家特别注意。诈骗分子设置虚假网络购物平台,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兼职刷单虚假信息,要求受害人拍下商品并付款,随后返还购物款并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诈骗分子在受害人完成前几单任务后会很快发放“佣金”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再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使受害人继续刷大单。随着受害人刷单数量和金额的增加,便以系统、网络等问题为由拒返本金及佣金,并要求继续交易才能归还,一步步诈骗钱财。
警方提醒: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明确提出,刷单属违法行为,并非正当兼职。请大家不要相信任何刷单工作的广告和推荐,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刷单行为。
二是贷款、办理信用卡类诈骗
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发案数占总量的14.2%。诈骗分子通过建立虚假网站或通过短信、邮件群发信息,称可为资金短缺者办理信用卡、提供贷款,且无需担保,方便快捷。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后,便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任何不需签订合同的贷款都是骗人的。如需贷款,请选择正规渠道。信用卡办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等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即使通过银行官方网站申请,也要本人到银行网点提交身份证等资料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核对身份无误后才能开通。
三是冒充熟人诈骗
此类案件种类较多,近期发生过多起冒充受害人子女诈骗家长的案件,发案数占总量的9.4%。骗子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同事、老师等熟人,以遇到急事、还钱、交学费、代购等借口,编造各种剧情,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不要轻易相信QQ、微信或其他即时通讯工具中所声称的熟人身份,遇到亲朋、同学等熟悉的人发来的即时通讯信息,提到转账或汇款时,一定要与其取得电话联系,最好是能够视频或是当面核实,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
四是金融投资诈骗
此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被骗资金多,占所有案件涉案总额的12.7%。近年来,网上出现大量以现货交易为幌子的网络金融诈骗平台。这些平台最开始以农产品现货交易为主,最近一年多以白银、钯金、铂金、铜等贵金属及原油等交易为主。此类犯罪一般采用公司化运作,往往打着合法公司的招牌,勾结网络软件公司在互联网上搭建虚假的大宗商品、农产品、贵金属、证券等投资交易平台,虚构物品、证券交易,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
警方提醒:切勿相信一些保证有高回报、高利润的投资广告。天上不会掉馅饼,坚决不进入所谓的包赚高回报的投资平台。
五是网购退款诈骗
此类案件针对性较强,一般针对喜欢在网上购物的群众。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大量网络购物客户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他们冒充一些知名网上商城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或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然后盗刷受害人资金账户或诱使受害人扫描二维码转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网购退款走正规程序,在购物平台订单处申请退款,不要轻信任何退款链接,不要在任何可疑网站填写银行卡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接受微信、二维码等非正规方式进行的退款程序,也不要将自己收到的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六是冒充企业领导诈骗
这类诈骗数额通常较大,被骗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企事业单位业务量大,财务人员每天需处理的转账汇款非常多,对公司老总的信任度、服从度较高,使得当事人一时不能辨别真假,极易上当受骗。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仿冒或盗用公司老板QQ、微信号码获取受害人信任或将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群,设置仿真聊天情景,继而以“业务转账、支付合同金、办理退款”等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受害人主要为单位财务人员,属典型可防性案件。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同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账号,设置较为复杂的QQ、微信密码、且经常更换。万一发现被骗,一定要和骗子抢时间,立即报警,同时以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骗子账户网上银行功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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