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不超10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天国富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 芭田股份(002170.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芭田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芭田股份11月7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芭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芭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66,958,788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一投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133,479,394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89,862,627股,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6,958,788股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56,821,41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黄培钊的持股比例稀释至20.57%,黄培钊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稀释至21.51%。单一投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133,479,394股,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芭田股份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募投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健康和可持续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芭田股份同日披露的《证券发行保荐书》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倩和李高超。

芭田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今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97亿元,同比增长6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3.37万元,同比增长75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97.51万元,同比增长1039.97%。

今年前三季度,芭田股份营业收入为25.15亿元,同比增长1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增长13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4亿元,同比增长129.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亿元,同比增长1273.17%。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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