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高歌猛进,普通居民消费逐渐从线下店转为线上购物。由于消费者线上购物无法直接接触商品,无从比较商品的优劣,但是以线上购物鼻祖淘宝为例,淘宝平台给所有的店铺定了统一的标准,从心,到钻,再到皇冠店,每一个标志,都代表着店铺的运营时间、商铺信誉、顾客好评。除此之外,淘宝对于搜索引擎也有自己的大数据控制,一般而言,淘宝的搜索排名默认为综合排名,里面包含人气、销量、信誉、价格等因素。
而消费者选择哪家店铺购物,除了优先选择搜索引擎引流的商铺,另一个标准,就是店铺的信誉标志。这就导致了淘宝店铺的价值和店铺内的心钻、皇冠等等直接挂钩,而店铺内,某类点击率高的单品链接,也至关重要。据说有些皇冠店铺,转让费高达7位数之巨。
有如此大的商业市场,自然也会催生某一类特殊的行业。从2014年开始,这类产业悄然兴起,这就是几乎成为增加店铺信誉的潜规则--刷单!
什么叫刷单?简单来说,这是一种炒作信用的行为。淘宝网的网上经营者为了获得单品或者店铺较好的销售业绩或者搜索排名,通过返现或者支付佣金给虚构消费者的方式,虚构销售量,虚增评论。
有些淘宝店铺在虚构消费者消费之后,通过邮寄空包裹或者小礼物等方式,取得物流信息,等到“消费者”签收,给予好评之后,再将购买的消费金额返还给“消费者”。也有一些淘宝店铺,会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会雇佣一些刷单客,故意购买竞品店铺商品,然后给予差评,从而影响竞争对手的商铺或单品排名,提高自己的搜索排名,扩大自己的商品销量。
据统计,早在2014年,这类专门用于服务于虚构交易的网站就有600多家,虚构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价值更是惊人数字。
无疑这种刷单行为极大程度地扰乱了线上店铺的正常运营环境,所以,就淘宝内部而言,也有一套极为智能化的稽查系统,也有淘宝自己的一套规则用于打击这种刷单行为。例如,如果淘宝的稽查系统查到有刷单行为,将会有删除评论,降低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删除链接,甚至不排除关闭店铺等一系列惩罚措施。这当然对遏制刷单有一定作用,但是巨大利益的诱导,使得刷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有规模化产业化趋势。
那么,这些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刷单行为,从法律角度而言,到底是否违法呢?
首先,《电子商务法》第17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其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而该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淘宝刷单行为,正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通过虚假的下单方式,增加销售及好评,当这样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该店铺所涉单品排名会靠前,店铺的信誉也会得到提高,而不明真相的销售者,往往会受到影响,选择相信这样的排名及信誉分布,从而进行了错误的选择。这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更有甚者,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虚假广告罪。
刚刚我们提到,也有一些店铺会雇佣这些刷单客,购买竞品商品,给予差评,降低他人的信誉,提高自己的销售。这种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如果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构成了刑法上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当恶评刷单的行为导致的后果达到刑法上规定的立案标准,就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后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电子商务逐渐取代传统商务,越来越多的规范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将会及时出台,更好地规范“云市场”。而“恶意刷单”这种极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应该由平台规则、行政惩戒甚至刑罚手段相互补充、呼应,给予大力的打击和遏制。而习惯于刷单的店铺,其实也会逐渐失去核心竞争力,最终退幕而下。
作者:陈帅律师/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