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回忆录|股份合作制是搞活县域中小企业的好形式

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整个国有经济的活力,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当务之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本文结合诸城市近几年深化企业改革的实际,谈一下对股份合作制的认识并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股份合作制的特征和性质

近几年,社会上尤其是理论界对股份合作制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焦点集中在股份合作制到底姓“公”还是姓 “私”,姓“社”还是姓“资”。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股份合作制的性质,我认为,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一种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

(一)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是在传统合作制的基础上引入股份制发展而来的新的经济实现形式。既带有合作制的特点,又有着股份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1、企业全部资产归个人所有但归集体占有,共同使用,民主管理。2、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留有公共积累。3、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4、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财产所有者,通过劳动和资本的双重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第一个特征体现了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第二个特征体现了企业的分配关系,第三个特征体现了企业的领导体制,第四个特征体现了职工企业中的地位。分析以上特征我们不难看到,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曾经指出: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恩选集》第二卷第267页)从股份合作制的特征我们不难看出,这种产权个人所有、集体占有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正是“在协作”和对“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按《民法通则》,共同占有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与私有制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劳动过程紧密“协作”为基本形式的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这种更近于马克思所预言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的联合经济组织,不仅不是被某些观念僵化的人士所指责的私有制,而恰恰体现了作为公有制自身改革产物的一种全新的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这种以劳动者的资本与劳动的联合为基本特征的经济组织,不仅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而且是适应目前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更有效的微观生产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本身就是劳动者,这就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而不是少致资本家占有,不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所以,股份合作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积极形式。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按劳分配是劳动所得,按股分红也是职工劳动所得的合理增值。更现实的是,职工在企业发展、积累增加的同时,可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改变那种平均分配、共同贫困的局面。因此说,公有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改变的只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实现形式,它的公有制性质没有丝毫改变,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对于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尽管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从国家的许多法律和政策中可以找到依据。中发(1983)1号《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指出:“不论哪种联合,只要遵守劳动者之间自愿互利原则,接受国家计划指导,有民主管理制度,有公共提留,积累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或以按劳分配为主,同时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就都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宪法》也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对照这些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完全符合条件,当然是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另外,从建国后我们党和国家引导群众走集体化道路的实践看,开始就是走的股份合作制的路子。50年代中期,农村的初级合作社,城镇的手工合作社,就是以土地、耕牛、工具、资金等入股,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既保持了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又满足了联合劳动的需要,促进了经济发展,那时认为这是集体经济,如今是90年代了,当然不能说这是私有经济。

(二)股份合作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生产关系的先进与落后取决于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会阻碍生产力发展。反过来,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会阻碍生产力发展。我们采取哪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关键看那种形式比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正如江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党校讲话中指出的: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我们选择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当然也要立足于这样的出发点。

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这就决定了多数县域中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一是起点低,规模小,受市场波动影响大,经济效益不稳定。二是自动化程度低,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三是生长条件差。县域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从产生到发展,完全靠自己,自生自长。四是工人素质差。多数来自于农民,文化程度低和觉悟程度低,封闭保守的小农意识浓厚,且流动性较大。五是社会化程度低。多是小而全的简单生产或配套大企业单项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六是市场化程度高。既无定点计划,又无原料配额,是完全市场化的自购、自产、自销。股份合作制,它实行有限责任制度适当分散风险,适应了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大的特点,有利于解决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它把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结合起来,实现了企业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者的统一,适应了中小企业职工的素质和觉悟,有利于解决劳资对立、雇佣心态严重的问题;它引入了股份机制,适应了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差、发展空间小的特点,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短铁、金融费用高、原始资本少的问题;它实行民主管理基础上的法人治理制度,适应了中小企业市场化程度高、经营方向多变的特点,有利于解决决策失误、管理成本高的问题;它保留了合作制的基本方法,入股自愿并允许股份转让和退出,适应了县域中小企业工人流动性较大的特点,有利于富余资金和剩余劳力的流动和重组。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能够较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一种与初级阶段中小企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

(三)股份合作制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目前的县域中小企业,大多是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构建的。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对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从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三项制度改革到实行承包经营,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其深层次的问题依然没有触及,如产权问题、政企关系问题、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责任问题、管理机制问题等。企业长期处于动力不足、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的局面,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这种局面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股份合作制把合作制与股份制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合作制“以人为本”、注重联合、按劳分配、劳动者直接参与管理的“基本内核”,又吸收了股份制融集资本、产权明晰、分散风险、利益驱动的“合理内核”,既强调劳动者利益,又强调投资者利益,解决了劳动与资本、生产与消费、积累与分配、公平与效率、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实现了职工劳动积极性与管理积极性、生产积极性与投资积极性的统一。按照股份合作制形式构造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由在劳动与资本双重合作的基础上引入了股份公司制的有限责任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显带有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满足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第一,产权关系明晰。由于把原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性资产折股出售给企业内部职工,企业拥有了完整的法人财产权,通过全体职工共同占有和使用,并依法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权责明确。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所有者,既是企业的工人又是企业的主人,职工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作为股东有权获取收益,有权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参与重大决策,并以投入资本为限承担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企业有操作使用股东资本的权利,也有实现企业发展、资本增值的义务,并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第三,政企分开。股份合作制企业彻底改变了政府“附属物”的地位,企业成了独立于政府或其它行政组织之外,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完整的法人实体和经济主体。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经济规律活动。任何对企业权益的侵犯,都会遭到职工的反对和抵制。第四、管理科学。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职工作为股东,从关心个人利益出发关心企业利益,参与经营决策,决定自己的当家人,有利于把有真才实学、富有实干精神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厂长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全体职工负责,改变了承包制下企业领导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监事会有权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经营者的工作,实现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分开和权力的制衡,保证了决策的准确和贯彻落实。

综合以上分析,股份合作制由于把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结合起来,把股份制的进步性与合作制的适应性结合起来,把企业的长远利益与个人的现实利益结合起来,既强化了个人利益在企业中的地位,又保持了企业的公有制性质,避免了两极分化;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公有制企业的弊端,不失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搞活中小企业的好形式。

二、股份合作制对搞活中小企业的作用

从诸城的实践看,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落实职工主人翁地位。职工当家作主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但由于职工与企业财产没有直接的量化的联系,因而只是在法律上获得了主人地位,实际上既当不了家,也作不了主。实行股份合作制后,资产有每个股东的一份,企业兴衰与职工利益紧密相关,联股联利又联心,从而大大提高了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在企业决策上,由过去的“局外人”变为“局内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管理权力,主动为企业献计献策,去年仅市属企业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就达5000多条。更重要的是加强了民主监督,中兴公司改制后,董事长用人不公道,决策不民主,股东们一个提议,召开董事会把他罢免了,另选了一名副经理担任董事长。据对市属30家工业企业统计,共有54名原副厂级干部落选董事会,占总数的14%。在劳动态度上,由过去的“要我干”变成了“我要干”,劳动积极性高涨。在企业管理上,由过去的“一人管”变为了“众人管”。

第二,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首先,改制推进了政企分开,企业实现了自主经营。企业改制后,变成了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自己说了算,重大决策自己定,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企业自主进入市场。其次,增强了风险意识, 实现了自负盈亏。企业改制后,对全部资产拥有了法人财产权,盈了多分红,亏了自己赔,自然生成了自负盈亏机制,强化了风险意识。象项目投资,原来国家拿钱上项目,企业敢管敢花敢不还;现在是股东出钱搞投入,一分一厘自己掏,因而格外谨慎,投资效益明显提高。近两年新上的技改项目,70%以上当年投资,当年见效。再是,克服了短期行为,实现了自我发展。改制企业在利益驱动和竞争压力下,自我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扩大规模,追求科技进步。94年到96年,三年时间完成技改投入 22亿元,相当于“七五”技改投入总和的近10倍,其中企业自筹资金占到60%。四是,克服了随意性,实现了自我约束。改制企业建立健全了新的领导体制和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初步实现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改制激活了企业自主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1992年我市大型企业仅1家,中型7家,现在发展到大型企业9家,中型29家;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92年1家,96年24家。

第三,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企业改制后,成为了独立的市场主体。同时,政府不再拥有企业财产权,也就不能再象原来那样当“婆婆”。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促使政府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强化了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在抓好规划和监督的同时,全力为企业发展服务。对企业改制后遇到的人才不足、资金短铁、信息不灵等实际问题,组织政府部门积极出面帮助解决。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引进资金4亿元,招揽人才300多名,引进外资5000多万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近几年共投资6亿多元,完成了22万伏输变电工程、干线公路拓宽硬化、地下光缆和移动通讯、自来水管网改造、垃圾污水处理场、小区开发、龙城市场、密州商城等一批重点工程,改善了投资环境。

第四,有利于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份合作制这种新的产权制度,不仅规定了各产权主体的利益关系,也规定了与利益关系相联系的责任关系,这种责任关系使产权主体自觉关心资产运营的效果以实现保值增值,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率。目前,全市95%以上的改制企业扭亏为盈;许多微利企业成为利税大户,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改制后弥补了多年亏损。如橡塑公司,改制前资不抵债150多万元,到95年已全部填平。四达公司改制前的92年实现利税仅87.6万元,其中上缴47万元。96年实现利税1210万元,上缴 705万元,分别增长12.8倍和14倍。改制还盘活了存量资产,折股出售的公有资产在流动中实现循环增值。我们把折股出售的8910万元公有资产收回后,重新投入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每年收回利息近千万元,其中1500万元集中投到了陶瓷、造纸、服装等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业,这些企业去年新增利税3000多万元。改制带来了存量资产的流动,并在流动重组中实现了保值增值。改制前,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2.29亿元,去年末达到8.15亿元,纯增5.76亿元,增长256%,资产负债率由78.6%下降到69.3%,下降了 9.3个百分点。更为现实的是,改革促进了企业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中小企业是县级财政的支柱。去年,全市财政收入3.2亿元,其中80%来自中小企业税收。诸城市改制4年来,财政收入以年均30.6%的速度递增,逐步把过去的“吃饭”财政变成了盈余财政。近两年,财政每年都拿出几千万元用于城市和社会事业建设,去年达到5518万元,这本身也增加了公有资产的存量。

第五,有利于聚集社会资金。资金短缺是制约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金融部门向商业银行转轨,可供资金减少,更加剧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实行股份合作制,使产权主体由单一改为多元化,随之带来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社会化。因为许多职工在入股时因自有资金不足而向别人转借,这就从客观上为社会闲散资金开辟了新的投资领域,使资金在广阔的范围内实现了迅速积聚。全市企业改制共募集股本2.5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加快了企业发展。同时,投资主体多元化,又把企业资产经营的风险扩散到了不同所有者,分散了国有资产的风险。据95年统计,在实际投资中,由政府有偿使用投资所占比重已经由 92年的12.1%下降到10.2%,国内贷款由43%下降到 16.3%,引进外资由1.7%上升到7.8%,自筹资金由 38.6%上升到64.6%,银行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比改制前下降了2个百分点。”

三、县域中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应注意的问题

对县域中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是“伤筋动骨”的改革,是全面的制度创新,政策性很强,必须慎重操作,多求成功。从我市情况看,在具体操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严肃认真地搞好资产评估。流转与流失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社会上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出售企业资产只是公有财产形态的变化,是由实物形态变为货币形态,出售本身不是流失,问题的关键在评估。改制过程中,涉及资产问题,凡国家和上级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办;没有明文规定的,尽量往相近的政策上靠;实在靠不上的,及时请示上级解决;有些拿不准的,就暂挂起来,等有了明确规定后再做处理,决不擅作主张。为了确保评估质量,我们规定,企业的清产核资由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国资局进行监督指导。资产评估由国资局委托取得省颁发资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结果要经国资、审计、税务、体改、土地和企业主管部门一起进行审核验证,最后由国资局确认。在认真搞好资产评估的同时,我们还严把产权界定关,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国有企业的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集体企业的资产暂时定为“待界定资产”,交国资管理部门设专户管理。

第二,必须搞好配套改革。推行股份合作制,目的在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推进配套改革。在企业内部,主要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用工用人机制。大面上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职工岗位技能工资和计件工资制,着手研究推广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在外部重点抓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市属企业职工已全部参加,正在有条件的乡镇办企业中推行。二是改革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建立大病统筹、职工个人医疗保险专户金和医疗调剂金三项制度,已在市属企业全面推开。三是试行工伤保险。四是搞好失业保险。实行单位筹集与个人交费相结合,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救济。五是建立了女工生育保险。

第三,必须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体制,切实做到“三个保证”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独特的企业制度,这就决定了它的治理结构既不同于以往的合作经济或集体经济,又不同于普通的股份制企业,必须从股份合作经济的制度结构特征出发,建立全新的企业领导体制。同时,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领导体制不管怎么变,党的领导必须坚持,职工的民主权利必须落实。一是按《公司法》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指挥地位和权力。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股东大会和它的常设机构享有决策权,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董事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总经理是企业的经营者,他们享有执行权、全面负责企业人、财、物的计划、组织、指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了有职有权,决策快,指挥灵,效率高。二是注重发挥股东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保证职工参与管理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在处理股东大会和职代会的关系上,我们实行两会合一,职能分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投资及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审议。工会是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群众组织,公司在研究决定公司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生产经营等问题时,必须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三是所有改制企业全部按照《党章》规定,健全党的组织,保证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企业改制之初,我们就确定了党的组织必须健全,党的建设必须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及机构要筒、人员要精、素质要高的党建原则,具体操作上,不简单照搬国有企业党建的套路,党组织成员,主要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中的优秀党员组成,负责人任职形式坚持宜兼则兼,宜分则分,或一肩挑,或交叉任职,从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上保证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第四,必须走“三改一加强”的路子。企业不活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必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解决机制问题靠改革,解决结构问题靠调整,解决管理问题靠加强,解决技术问题改造,解决产品问题靠开发和提高。只有配套联动,才能见到实效,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诸城市的企业改革,自92年10月至94年7月为第一阶段,重点是改制。这一步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由死变活、由亏变盈的问题。从94年8月开始,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在改制的基础上,围绕促进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做文章。确定的工作思路是:继续抓好企业改革的深化、完善和创新;以改革的精神抓好企业存量资产的调整和重组;在改组的同时加大投入搞好改造;在整个改革、改组、改造的全过程中加强企业管理,以此促进两个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是抓改革的深化完善。(1)引导企业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改革。目前,210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有60家与外商合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12家,有限责任公司4家。(2)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规范。(3)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股东代表会,代行股东大会职权;对规模较小的企业,不设立完整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4)通过加强对职工的风险意识教育,建立董事长、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大规范约束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和职工的风险意识,较好地克服了短期行为。(5)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的关系,降低资产负债率。我们规定在资产负债率降到60%以前,对企业分红比例分档进行限制,以补充自有资本,降低负债率。(6)加大配套改革的力度。(7)多管齐下,加强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8)切实搞好对转让产权收回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国资部门具体行使管理职能,主要用于扶持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发展,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是抓改组,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以解决县城经济产业趋同、市场狭窄、规模太小为目标,围绕市里确定的五大主导产业,对现有产业、产品和企业结构进行战略性改组,初步形成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工业结构。到“九五”末,计划食品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00亿元,利税10亿元;农用汽车和摩托车实现销售产值130亿元,利税13亿元;其他三个主导产业,销售产值达到30亿元,利税3亿元。总计五大产业销售产值260亿元,利税26亿元。目前已初具规模,去年末五大主导产业的产值、利税已占到市乡工业的 70%。

三是抓改造,加大投入。坚持“攀高门、结洋亲、进笼子"的方针,多渠道筹措资金,围绕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实施名牌战略,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今年全市技改投入过千万元的项目30个,全年技改投入可望超过12亿元。

四是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突出抓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资金、成本和质量管理,深入学习邯钢经验,推广四达公司的倒逼成本管理法,开展“六減六增”活动(减本增效、减人增产、减债增资、减少应收款增加流动资金、减少次品率增加成品率、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增加生产性投资),收到了明显成效。去年仅市直工业企业就实现管理效益3000多万元。在抓好传统管理的同时,从总结推广典型入手,引导企业探索资本经营,把企业管理引向新领域、高层次。

四、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制度和财产组织形式,尽管非常符合中小企业的实际,在实践中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但由于诞生的时间比较短,除自身有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实践中认真探索解决外,还有一些需上级从法律和政策上解决的问题。

1、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亟待确认。目前,股份合作制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中找不到位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认定、企业名称、股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注册登记等都缺乏法律依据。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性质,只有公有制(国有、集体)、私有制(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三大类。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不明,身份不清,客观上加剧了对其姓“社”姓“资”的争论,影响面上的推广。

2、资产评估及流转中的政策需配套。如呆账死账及库存积压产品如何处理,退离休职工的医疗费统筹从何列支,等等。

3、股权管理和流转机制亟需建立。一方面,随着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和规模膨胀,需要不断地增资扩股,单靠企业内部职工投资能力太小,渠道过窄。另一方面,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接受市场的评价和选择,增强社会监督,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也需要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在一定区域内流转。因此,建议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建立流转机制,并允许股份合作制改革起步早、数量大的地方先行试点。

4、股份合作制企业亟需政策扶持。近年来,由于国家调整货币信贷政策,集中资金保国有大企业,加之金融部门层层上抽资金,使得县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变窄,资金来源减少。同时,国有大企业在资产重组、公司上市等方面还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使股份合作制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发展难度加大。如果搞不好,不仅影响中小企业发展和财政收入,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建议省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股份合作制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如上市问题,股份合作制企业正式上市很难,能否允许改制后发展较快、所有者权益已符合《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先在省内产权交易市场上市,促其加快发展,创造条件,最后正式上市。从诸城情况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有服装、四达、开元、化工、陶瓷等十多家企业所有者权益超过了1000万元,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条件,如能在省内产权交易市场上市,在更大范围内筹集资金,必将促使这些企业更快发展。

5、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加快步伐。当前此项工作处于两难境地:如不建立,企业改革无法推进;如全面配套则企业负担太重。可否把出售收回的公有资产拿出一部分用于这项事业,需要上级研究。

(1997年6月18日在全省中小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

陈光:大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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