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7日讯(记者 寇亚群)12月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崔金岩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普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回答记者提问。
崔金岩介绍,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6000家,这次出台政策是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由村党组织发起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本质上讲,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仍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生产、经营、管理、运行等必须适应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规律和政策要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体现的是村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通过以村党组织的名义发起成立合作社,组织群众入社,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普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支部成员代表集体入股,而普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谁担任理事长、有没有村集体入股都没有要求。同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经营、分红权牢牢掌握在村党组织的手中,既保证了合作社“姓公不姓私”,也保障了群众利益最大化。
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还可以实现叠加效应。村党组织具有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一旦这个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叠加起来,就能扬长避短,形成聚合裂变效应,产生1+1>2的效果。村党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能够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经营、抱团发展,切实引导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既可以保证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的政治方向不偏,也能够让群众享受到合作社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保障群众利益最大化,更能通过股份合作建立起集体和群众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强化群众集体观念,让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从近两年发展情况看,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也切实发挥了带动村集体和社员增收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1893家,2021年已实现经营收入31378万元,累计增加村集体收入5575.48万元,社员户均增收1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