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内蒙古晨报】;
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近日查处一起猥亵、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案件。
7月2日20时30分,松山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弟弟李某在松山区某音乐烤吧工作,其手机被店内工作人员私自扣留,要求公安机关处置。民警到达现场,经过询问发现实际情况与报警人所说严重不符。经了解,李某三次进入女同事宿舍,对熟睡的女同事实施猥亵、偷拍违法行为,因同事怀疑其手机内存有偷拍的照片,遂将其手机扣留已备警方调查 。同事正要报警的时候,警方来到了店内。
经调查,李某的哥哥在报警时并不了解具体情况,李某谎称误进女同事宿舍,但因三次进入女同事宿舍均被同事看见,且李某在第三次进入时因被发现慌乱中将手机遗落在女同事床上,民警在李某宿舍内找到了女同事宿舍的钥匙。民警随即将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了其进入宿舍内猥亵女同事及偷窥偷拍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猥亵、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