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引导基金在产业引导、产业培育、产业赋能等方面的作用,助推邗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拟由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成立2支产业引导母基金。现公开招募、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情况
1、产业引导母基金A: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电子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
2、产业引导母基金B: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现代科技康养等新兴产业集群。
二、遴选条件
1、运营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3年以上)并具有管理人资质;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2、管理机构出资
基金管理人按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出资,鼓励基金管理人增加对母基金的出资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母基金的出资。
三、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
2、材料报送。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向邗江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jqgxjbgs@163.com,标题名称为“某某基金公司名称”。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送至或寄至:江苏省扬州市兴城西路166号邗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联系人:朱茜,联系电话:0514-87862210。
3、项目评审。成立评审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及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
四、其他
1、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申报人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本公告仅为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进行申报。
3、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实施,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委托授权书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
2024年5月10日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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