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网】;
4月15日,山西12岁女童疑似遭继母虐待成植物人一案在山西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向女童继母王某蓉提起诉讼。
被害人父亲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此次开庭他和女儿朵朵(化名)均到达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某蓉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受审,法院未当庭宣判审理结果。
案件再次起热议后,不少网友质疑刘先生身为父亲,监护缺位,未对女儿尽到应有的责任。面对诸如此类的话语,刘先生表示:“网友针对我提出的各种批评,我都有注意到,很多留言也说到了我的心里。女儿现在成了这样,确实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粗心大意造成的,我现在也非常后悔。”
朵朵受伤前
检方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向继母提出诉讼
记者从被害人代理律师曹海仙处了解到,检方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向女童继母王某蓉提起诉讼。
检方指控,王某蓉在与原告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以殴打、体罚、指甲掐、扭身体隐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此类行为构成虐待罪。
2020年春节后,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原告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被害人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原告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鉴于上述事实,王某蓉存在故意伤害原告身体健康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朵朵现状
庭审时继母否认击打孩子头部
称是摔伤造成昏迷
庭审从上午8时30分许开始,前后进行了约六个半小时,至18时许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
4月16日,记者从刘先生处了解到,对于检方指控的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部分,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造成了朵朵大腿内侧等处的掐伤。而且她否认了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坚称朵朵头部受伤是其起床喝水时自己摔的。
此前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刘先生曾表示关于朵朵受伤的原因,王某蓉多次改口:2020年5月14日,在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治时,王某蓉对救治医生说朵朵是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来摔的;民警介入调查后,她则称是朵朵起床喝水时自己摔的。
朵朵诊断证明书
父亲回应网友质疑
“女儿变成这样我也有责任”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说“朵朵的继母行为虽然令人发指,必须追究责任,但是孩子出事的时候,爸爸在哪里?为什么留孩子一个人独自面对继母的伤害?”
针对此类质疑,刘先生回应:“我并没有想过多解释,现在也非常后悔,如果当初不因为工作疏于对女儿的照顾,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据刘先生介绍,虐待事情发生前,他和王某蓉原本是一起“北漂”的小两口。2018年,由于王某蓉亲生儿子要上初中,她回到了老家怀仁。可在王某蓉刚回家的第一年,刘先生就和她因为朵朵被其打哭逃跑到同学家的事情大吵一架,当年11月,二人协议离婚。2019年初,刘先生和王某蓉重归于好,在打算结婚之前,正在外地上五年级的朵朵被王某蓉接回怀仁代为照管。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从朵朵和自己父母的口中,得知王某蓉对女儿的暴力虐待行为,有次还被他闹到了当地海北头派出所。“但是我刚开始以为她只是对孩子‘管教严厉’,没想到会下如此狠手!”
朵朵重伤照
朵朵仍处于脑死亡状态
需要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的主要精力是想给孩子筹钱做手术。他表示,朵朵如今脑积水特别多,马上又要做手术了,做完手术后还得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记者了解到,2020年7月中旬,朵朵被转至北京医院继续治疗,在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做完全身检查,转到空军总医院做手术,再被转到海军总医院。
目前,刘先生在北京的一家保安公司做经理,处于植物状态的朵朵和父亲一起,住宿在北京的租房里,平时由护工照顾。“我现在在做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花费了100多万元的医药费,我们实在支付不起高额的住院费用了。”刘先生说,他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据悉,2020年5月,山西怀仁12岁女孩朵朵(化名)因头部重创昏迷,被送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医院发现伤势异常后报警。目前,12岁的朵朵已处于脑死亡状态,成了半个植物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见习记者 闫春旭 孙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