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闻大连】;
本打算从国外买些手串和胸针
用作瓷器摆件
不想被认定为濒危物种制品
10月8日
大连港湾海关查获几件“瓷器摆件”
经鉴定
为红珊瑚制品
红珊瑚 :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红珊瑚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生长极其缓慢,因其稀有及不可再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为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摘并限制国际贸易。
海关关员在对申报品名为“瓷器摆件”的进境快件进行人工查验时,发现包裹中的“瓷器摆件”为疑似红珊瑚手串及胸针,净重共计65克。
红珊瑚制品
后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确为濒危红珊瑚制品,现已依法进行处理。
海关提醒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寄递、携带、运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
切勿随意寄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以免触犯法律!
资料:大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