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责“不拿钱回来总要做点事”,湖南一国企高管帮妻子“拉业务”被判刑

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12月11日发布专题片《镜鉴》的最新一期视频,题为《丈夫管规划、妻子搞设计,甘于被围猎的“夫妻店”终倒闭……》。

该视频揭露了湖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违纪违法的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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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指出,刘新林与同在建筑行业的妻子关系紧张成为其腐败堕落的催化剂。

刘新林的妻子卢某华在视频中称,自己对刘新林说“不拿钱回来,总要做点事,你就给我拉点业务”。

此后,刘新林手中的规划权成了妻子发财的工具。“规划方案评审过程中没有时间限制,管理人员说好就好,为了得到我的支持,他们就会把设计业务交给卢某华去做,我老婆签了合同以后,开发商的事情我会尽量帮助。”

视频中介绍,在刘新林夫妻的“苦心经营”下,刘新林先后为卢某华打招呼承揽3000多万元的建筑设计业务,仅这项违纪违法所得就达697万元。

卢某华说:“他没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我很恨他,我也没尽到一个当妻子的责任,我也拖累了他,我也害了他。”

“三湘风纪”2023年7月通报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刘新林为其妻子承揽业务提供帮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

2002年至2017年,刘新林担任郴州市原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向相关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妻子卢某某承揽房地产等项目设计业务,卢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2年至2017年,刘新林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企业老板放贷,获取利息202万余元。刘新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新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12月,刘新林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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