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核载6人挤进10人 如此“挤挤”太危险

本文转自【天津交警】;

超员行驶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图一时方便、省一点钱

损失的可能却是

整车人甚至车外人的生命安危

近日,交警河西支队东风里大队就查处一辆核载6人、实载10人的小客车,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晚高峰时段,东风里大队执勤交警在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发现一辆小客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经拦检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员了4人。

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实施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给行车带来极大的危害

您真的需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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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的危害

超员载客非常危险!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会加重事故的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也更严重。

对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并纠正,依法按照车辆类型、超员比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对驾驶证记分。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的,将被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超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证不记分。

★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驾驶证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驾驶证记3分。

★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驾驶证记9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驾驶证记6分。

★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驾驶证记12分。

天津交警对超员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

坚持“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的严厉打击

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

不要心存侥幸,不图一时方便

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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