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对白——罗尔斯与苏格拉底
“你觉得自己被处死是正义的吗?”
“在您看来,正义不就是得所应得吗”
“那在您看来,什么是应得的呢”
“法律规定我这样的牛氓应该去死,那我就应该去”
“可是会不会是法律本身出现了问题呢?你看你们的民主只对成年男性公民开放,妇女、奴隶均被排除在外。”
“那您告诉我一套没有问题的法律体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很简单,把每个人都放在“无知之幕”的背后,忘掉你是男性或女性,奴隶主或奴隶,抛掉自己的一切先赋地位,如此制定出来的法律体系才是符合正义的”
“那么现实中该如何做到呢,所以在您看来,是正义优先于秩序对吧”
“现实中就是要求立法者做到推己及人,每个人都把自己放到社会的最弱势群体立场思考问题,即所谓的最小最大原则,一种最正义的制度应该是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即整个社会的利益应该呈现增量,但当不得不有某一个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成为弱势群体时,我们希望这种损害是最小的。倒也不是说正义优先于秩序,而是秩序应该是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如果一种秩序不是正义的,那么应该立即推翻它”
“可是我并不觉得这种秩序是不正义的,换言之,我在这个国家里体会到了传授知识的快乐,如果这这是我应得的东西,为什么不是正义的呢?如果没有办法判断出什么是应得的,怎么判断立法者有没有遵循无知之幕呢?如果正义为秩序的根基,秩序一出现与正义相冲突的部分就要推翻它,国家该如何存在”
“应得的标准其实很好判断,社会应该保障每个人的机会均等。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当组成国家的时候,必然会有利益上的妥协,而如果这种损害是最小的,这种秩序就是正义的”
“如您所说,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那这种损害会一直持续吗?如果一直持续,他们的利益是不是会持续受到损害,甚至会有增大的趋势?“
‘所以才会有差别原则和补偿正义,当这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通过国家这个集体来进行干预,给予他们一部分补助,来进行及时止损。而您是全希腊智者,全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处死,难道这不是不正义的吗?”
“怎么会是莫须有的罪名呢?难道蛊惑青年不是一项罪名吗?还是像您之前讲的,如果我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 那这个社会就是正义的对吧?因为只是牺牲了我一个人的利益来保证整个秩序的平稳运行’
”可是如果你活着的话,就能运用自己的智慧来为整个希腊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处死你会阻碍整个社会的向前发展,这种情况下,您还愿意去死吗?当一种制度的存在本身是阻碍其自身继续向前进步的,您还认为它是合理的吗?”
“我死了并不会影响整个希腊的前进啊,像我这么无知的人只要肯追求智慧都能被神谕称为全希腊最有智慧的人,那其他人只要肯追求知识,一定可以成为最有智慧的人,一样可以推动希腊社会前进。况且灵魂是不朽的,怎么可以说我死了之后,苏格拉底的灵魂不会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得到重生呢”
“重生,灵魂难道是可以重生的吗?您是如何如此笃定这个结论的呢?”
“先生,如果您愿意听。我可以从五个方面给您论证灵魂不朽。”
“愿闻其详”
“首先是理念层面。理念是永恒的,灵魂可以领会理念,同类事物只能被同类事物所领会,所以灵魂是理念,灵魂是不朽的。接下来是相反者相成层面,一切产生的东西都有反面且相反相生,生死互为反面,所以生死互生,结合生死互生的结论和生死的定义可知,灵魂不可能只待在一个身体上,这是因为如果身体灭,灵魂灭,灵魂就不能回生,生死就不能互生,所以灵魂在身体死后继续活着。”
“可是灵魂存在这件事本来就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孔子和庄子
“你的弟子为其亲人守孝不满三年,你为什么要骂他?”
‘孝悌也者,其人之本与。如果连孝这点都做不到,该怎么做到“仁”呢“
“守孝本来就没有必要啊,天地万物融通相生,当我妻子去世的时候,我就开心的击鼓唱歌,庆祝她变成一只蝴蝶,死亡从来就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神神鬼鬼的事情我不清楚,所以我们应该近鬼神而远之,把人世间的事情做好就行,而仁是人类社会的基础,而要做到仁,在守孝这件事情上绝对不能让步”
“你错了,仁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法则。跳出人类社会,站在万物的角度来看,道才是整个世界最高的法则。通天下一气耳,正是因为道的存在,所以我们才能从万物枯荣中看出情感,才能在鱼儿的游动中感受悲欢”
“你不是花,你自然不会明白花的情感,你开心时看那花便是开心,难过时看那花便是难过,你不是鱼,更不会知道鱼是怎么想的,所谓的通感,不过是将你的情感强行加在外物身上罢了”
“这就是你没有巅峰体验的原因,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知道花和鱼的感受,而当你清清楚楚的从花的摇曳和鱼的游动中洞察出些什么的时候,那种感觉是绝佳的”
“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追求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而不顾及整个社会是怎么样的,礼该如何存在,这个社会是要往哪个方向走”
”这不是我要关心的问题,我只知道适性才是真正的逍遥。虽然说被利用和被压迫也是一种适性,但如果礼本身干扰了我本性的发展,那这种礼就是不必有的,乘天地之正,以御六气之辩才是最终真正值得追求的东西“
“可是没有法则难道这个社会不会乱吗”
“法则和适性不是必然冲突的,如果掌握了法则,就会成为其本身,就像如果你在水中掌握了水的法则,你就不会被淹死,而会成为水本身”
“可是法则的背后是礼,适性的背后是道,这两者究竟何者更为本原,我们还是保留各自的观点就好”
——席勒与亚当斯密
“经济中总是强调人是理性的,这种说法的依据在于?”
”人在进行经济决策的时候,总是会从自身的利益考量,希望自身的决策会使自身利益最大化,难道不是说明人是理性的吗“
“可是你有考虑过人从感性人变成理性人的过程要怎么完成吗“
‘在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会自然完成,因为毕竟社会中的大家都具有逐利性“
”当然是社会化,只不过这种社会化也是有条件的,人们只能通过审美自由的中间状态来完成从感觉的被动状态到思维和意志的主动状态的过渡。一句话,要让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让他首先成为审美的人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十分质疑这其中审美所发挥的看似不可或缺的作用,就拿商人来举例,他可能不一定要经过审美的过程,就自然能在市场的大环境下学会让自己利益最大化,成为一个理性人”
“我懂了,我们对理性的定义不太一样。在你那里,只要是懂得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人都可以称之为理性,而在我这里,一个完整的人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三个固定的阶段,第一个物质阶段是用来承受自然的,第二个审美阶段是用来摆脱自然的,而第三个道德阶段是用来控制自然的。只有经历了审美这个步骤,才能变成具有道德的理性人”
在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我们也会像以上的六位伟人一样,在心里反复问自己:到底应该如何活着?只不过我们的内心会时常扮演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角色,我们的大脑时常会陷入迷茫的乱麻状态,我们会在内心拷问自己以上的所有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最终会决定我们将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当面临社会不公时,我们会问自己一句:正义还存在吗?究竟什么才是正义?当面临生活不顺时,我们会问自己一句:我应该活的更无所谓一点吗?到底是孔子那种世事练达的中年人的活法正确还是庄子那种永葆天真的小孩子的活法正确。当我么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感受到人心的沦丧、人情的淡漠的时候,我们会问自己一句:理性的经济人的活法真的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吗?人的最高能力究竟是斤斤计较还是审美?梁漱溟先生曾经说过:人的这一生要处理三段关系,这三段关系要依次处理,顺序不能错。第一个阶段是人和物的关系,第二段关系是人和人的关系,第三段关系是人和心的关系。思考必然是让人痛苦的过程,当我们在思考中逐渐接近“何以成人”的真理时,我们扪心自问:这些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就是一个大写的人。因为虽然每个人都喜欢具有矛盾冲突的艺术品,可是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一生过的拧巴,圆融自洽是“人”的最好诠释。不妨多给自己一些时间思考这些看上去似乎不着边际,但却与三观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三观总是随着外界的风吹草动不加选择的随意跳动,这样活着是很累的,会疲于应付,而失去本我,更无需提处理好人与心的关系了。总之答案不唯一,找到能让自己不至于在茫茫人世中抑郁的处事原则,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