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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领域反复力度持续加大。
7 月 15 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强调,“盯住科研项目评审验收、经费管理、授牌奖励等风险点,严肃查处利用项目管理权搞权钱交易、内外勾结套取科研经费等腐败问题” 。
7 月 22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波提出,“紧盯科技界‘打招呼’‘跑找要’、造假用假等顽瘴痼疾,……及时总结相关做法并运用到工程院院士增选专项监督、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监督工作中”。
信号很明确,随着关键领域升级、监督范围扩大,科技反腐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而从目前公开的重大案件看,科技腐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套取科研经费。最典型的,就是虚报预算、编造虚假账目、利用空壳公司、虚列劳务人员等方式,把科研经费直接装入个人腰包。比如,中国农业大学原教授李某,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3756万余元[3]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等。类似案件,还有很多。
第二,在项目评审中大搞“圈子文化”,通过“打招呼”、“拉关系”形成排他性的“评审联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试点。今年 4 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连续通报了 15 起科研不端案件[4] ,其中就包括“违反《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违规打探评审信息”等,处罚措施包括“永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和申请资格 ”、“追回已拨资金”等等。
第三,知识产权的利益输送,可能和合规的科技转化难以区分。说白了,就是把国家资助的科研成果无偿或低价转让给关联企业,实现个人获利。
很明显,和能源反腐、医疗反腐相比,科技反腐的复杂度和难度,都要高得多,而这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专业壁垒形成“天然屏障”,纪检监察人员可能“看不懂、听不明、查不透”。比如,能源腐败一般集中在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一查不正常的资金流向,就很容易暴露出来。医疗腐败主要聚焦在耗材采购设备引进等环节,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的行为,也很容易抓到。
相较而言,科研项目的立项是否必要、预算是否合理、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就算是顶尖专家,也很难一下子说准,更何况是“外行人”。所以,科技领域的行为监管,难度很大。
第二,相比过程监管,科研成果更难评估。说白了,“真失败”还是“真腐败”,真不好甄别。能源项目、医疗采购的成果,都是看得到的,可以直接量化计算,有评判标准,可以事后检验。
但科研本身就是高不确定性,失败反而是常态。所以,“合理失败”与“腐败导致的失败”,本身界线模糊,所以很容易推责,反而成了腐败分子的掩护。
其实,在这个阶段强化科技反腐,除了常态化应对外部科技封锁带来的压力外,还因为我们正处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全面统筹的关键阶段。
这也意味着,旧项目需要大量验收、新项目需要大量立项,所以要先把存量问题梳理清楚,才能决定之后科研资金的合理投向。而这也直接决定了,未来五年我们在全球的科技站位。
为了最终赢下这场科技战,科技反腐还会加强,容不得丝毫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