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结养老诈骗案件68件 累计追赃挽损7756万元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9日讯 (记者 张敏敏) 8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上旬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结养老诈骗案件68件,累计追赃挽损7756万元,其中7件案件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山东省检察机关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结合山东实际打出山东特色。对有介入条件的42件公安机关新立案件,全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会商工作模式,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研究证据收集固定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省、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或者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挂牌督办。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05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0件,提起公诉案件68件,省检察院对5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挂牌督办。济宁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入选最高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追赃挽损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提升追赃挽损工作质效。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加强追赃挽损力度,在案件事实清楚、不影响诉讼进行、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及时甄别资产性质,依法返还受害老年人。对于办案发现的可能隐匿、转移涉案资金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及时阻断资金转移路径、控制涉案资金;对于共同犯罪、上下游犯罪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行为准确界定打击范围,拓展追赃挽损来源。   此外,山东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体现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担当。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养老诈骗司法救助线索52件,已救助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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