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据“ETtoday新闻云”等台媒报道,台湾艺人炎亚纶被控在网红耀乐未成年时发生性行为、偷拍不雅视频。炎亚纶事后承认曾与该网红交往,且不雅视频外流,但并非本人流出。士林“地检署”8日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炎亚纶提起公诉,另外炎亚纶还有一名陈姓友人也因下载留存视频,8日也一并被起诉。
报道称,根据起诉书,炎亚纶2017年6月间通过脸书认识当时16岁的耀乐,并自同年12月起与耀乐交往,交往期间两人于炎亚纶在士林的住处发生性行为,炎亚纶持手机拍下两人的不雅视频。不仅如此,炎亚纶还先后于2019年5月4日、2020年2月5日将不雅视频传给网友观看。另外,炎亚纶的一名陈姓友人也于2018年9月28日从社群平台下载视频,并再传送给炎亚纶观看后留存视频档案。直到今年7月,耀乐出面指控炎亚纶偷拍后,全案才因此曝光。
报道提到,台检方侦查期间,炎亚纶坚决不认偷拍,辩称自己是为了助兴才拿起手机拍摄,称自己有经过耀乐同意。对此检方经过勘验后,采信炎亚纶的说词。台检方8日侦结,依“少儿性剥削防制条例”将炎亚纶提起公诉。其友人则涉犯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台检方也对其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