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攀枝花消委会约谈当地多家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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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3D电影,但电影院不提供3D眼镜,观众只能自费购买,成了不少影院的“潜规则”。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其在购买电影票后到店观影时,影城表示,需要自行携带或是购买3D眼镜。该市民认为,影城应该提供3D眼镜,于是投诉了商家的强制消费行为。

3月10日,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攀枝花市消委会”)邀请当地11家影城影院进行集体约谈。攀枝花市委宣传部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明确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的必需设备,影院经营者应依约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设备。

消费者投诉

看3D电影 影院却不提供眼镜

今年1月19日,家住攀枝花市西区的市民张先生在网上购买了某电影城的2张3D电影票,到店观影时,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自己携带或是现场购买3D眼镜。

“我认为影院应该提供相应的观影服务。”当天,张先生通过攀枝花“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影城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影城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关于自行携带3D眼镜的倡议书、海报,以及LED屏滚动播放,网络购票平台3D电影下面标识“建议自行携带3D眼镜”字样。

执法人员认为,该影城的行为确实在误导消费者到店需要自行购买3D眼镜,但未发现存在强制销售3D眼镜的现象。其中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店未主动免费提供3D眼镜,涉嫌使用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或者避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背公平诚信的原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已对该投诉进行诉转案,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多次引发热议

中消协回应 是“霸王条款”

事实上,早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就曾因“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问题发声,认为该行为是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9年曾发出针对3D眼镜的回应

但时至今日,关于“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的质疑仍在继续。封面新闻记者发现,今年春节开始,就已有北京、上海、温州等多个城市有“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的情况。

“诉转案”的情况在浙江省温州市也有一例。据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温州市洞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监督反映和消费投诉,影院放映3D电影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洞头区消保委将消费者反映及投诉情况转交给市场监管部门,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影院进行立案调查,后期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集体约谈

经营者表态 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3月10日,攀枝花市消委会围绕“免费提供3D眼镜”的问题,邀请当地11家影城影院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现场

为何要集体约谈?攀枝花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介绍,攀枝花区域内的影院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或是不告知消费者有免费3D眼镜的情况,已经是“共性问题”,除个别影城在提供免费3D眼镜同时可让消费者选择购买之外,“基本上都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

约谈中,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周朝华介绍,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就与影院之间构成合同关系;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不论是要求消费者直接购买还是共享租赁,都是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进行拆分,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周朝华还补充说,即使影院明示了不提供眼镜的原因,从法律上来讲,并不能免除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的义务。

随后,11家影城影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表态,表示将积极整改。横店影城(攀枝花星瑞时代广场店)一名负责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将向员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且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同时,我们对自愿购买3D眼镜的消费者提供‘点单式’服务,充分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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