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粤清风】;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谢晓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晓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以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建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谢晓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晓丹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谢晓丹简历
谢晓丹,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广东潮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