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社保挂靠还需跨越三重障碍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过去的三十余年,中国经历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大量人口离开户籍地,去外地工作生活。 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人虽然搬离了,社会保险待遇却仍和户籍绑定,没能“钱随人走”。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外来打工者如果不和本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保。于是他们的办法是,在实际居住的地方找个公司挂靠买社保,虽然不合规,但也是无奈之举。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利益。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出台意见,要求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意见的出台,补齐了过去的政策短板,为各类人群缴纳社保打开了正门,也让社保挂靠这个后门开始关闭。目前,全国多数省份已经开始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户籍。 然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是否就能终结社保挂靠?结合实际情况,有一些障碍还需谨慎跨越。 一是历史问题。过去,社保挂靠虽然一直没有得到官方认可,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动真格地打击。对于个人而言,社保挂靠满足了缴费不中断、获取相关权益的诉求;对于代缴公司,通过提供服务,获得了手续费收入;对于社保部门,为完成社保扩面任务,对于参保人的挂靠缴费有时候也持一定的宽容。 社保挂靠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与政策不完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而做出的限制有关。社保挂靠叫停后,此前通过社保挂靠缴费的人,是否追究?如果对当时不得不找挂靠公司的参保人追究责任,会否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对待社保挂靠的历史问题需要谨慎对待。 二是衔接问题。社保挂靠通过违规参保的方式,解决了很多暂时不具备参保条件人的需求。社保挂靠叫停后,这些人是否都有条件、有意愿转到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操作性如何?如果衔接政策制定得不够完善,是否会形成社保基金的损失,也值得考量。 三是如何防止套利。社保挂靠公司代为缴纳的是“五险”,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是按自愿原则,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些地方也加入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在缴费费率上,灵活就业人员相比企业职工最多可以少缴6个百分点。这其中是否会产生套利,让原本应以企业职工方式参保的,变成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从而导致社保资金潜在损失?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模越庞大,财政补贴越多,这是否会导致地方政府有所顾虑,不愿意积极推进?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稳定性差、收入不高,缴纳社保需要自费承担个人和企业的部分。为了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但对于政策可能产生的“非意图后果”,也值得关注。 社保挂靠的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历史成因。社保制度完善的方向,是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旨在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未来,各地社保参保资格放开、参保险种的放开是大势所趋,社保挂靠、违规参保的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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