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在线喊话航司称航空里程被盗刷,国航回应:将尽快解决

9月8日,艺人江映蓉通过其个人微博发文称,自己的航空里程被盗,并表示“飞一次头等舱才积分2000,她盗我30万(积分)”。这条微博下附有打码的身份信息截图和通话记录截图。

江映蓉公布的截图显示,有两人的个人信息于2019年7月9日出现在她的中国国际航空账号中,并于2019年9月7日生效。

同日,中国国际航空官方微博@中国国际航空在江映蓉的微博下回应称,“我们已经关注您提及的事情,请您将联系电话、会员卡号、联系姓名私信给我们,我们将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咨询中国国际航空在线客服了解到,在成为国航会员后,便可通过乘坐指定航班累计航空里程。当里程达到一定标准后,乘客可以用账户中的里程兑换奖励机票、奖励升舱或商城商品。也可用里程换购销售客票、用里程支付奖励机票改期费,和登机口付费升舱产品、里程支付付费选座及预付费行李产品。

据南方都市报8日报道,此前,演员吴磊航空里程被他人盗用一事引发网络关注。9月6日晚间,一名自称吴磊粉丝的网友称,盗用者擅自将吴磊的身份证号绑定在自己的中国南方航空账号上,随后盗用者便可随意查看吴磊的行程,还可以添加受让人,从而使用吴磊名下的航空积分。经航空公司客服查询,盗用者自2017年起便开始私自将里程兑换为飞机票,供自己及他人使用,共计使用23万余里程积分。

澎湃新闻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曾有冒用他人身份,盗取航空里程积分转卖谋利被判诈骗罪的案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公布聂某禹、陈某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前述判决书载明,从2008年开始,被告人陈某跟着被告人聂某禹在成都从事机票销售工作。2012年,陈某发现航空里程数可以兑换机票转让给他人,并告知聂某禹。之后,二人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掌握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区的陈十一经常乘坐国航公司的航班,于是陈某冒用陈十一的身份信息在国航公司官方网站注册会员,并根据陈十一的航空里程积分情况兑换转卖给他人,以此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被告人聂某禹以前述方式共兑换了66张机票,其中47张有价格记录的机票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540元(全价),另19张机票没有价格记录。

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禹、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窃取他人积分换取机票,出售获利,造成航空公司损失;但机票价格时有波动,本院量刑时对此予以考虑。最终,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聂某禹、陈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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