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基层治理及制度变迁》
龙登高 陈月圆 黄一彪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传统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变迁中,基层治理为什么占有重要地位?哪些群体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哪些制度左右着社会资源的控制和动员?
经济史学家龙登高教授及学术团队立足原始档案、契约文书,重新审视近世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脉络,考察宗族治理与商业经营、小微公共品供给、公共工程管理、新式教育体系的互动,细致展示了土地产权制度的流转、民间组织对基层的间接治理、士绅群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全貌,让我们对屡受误读的农民与商人群体有了全新的认识,重塑了我们对中国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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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平均地权”的时代困惑
“平均地权”由孙中山提出,作为政治口号成为20世纪中国的主流思想。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核心即在于“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不过,在今日看来,孙中山的思想有矛盾之处,既发乎感性,理性不足,部分论述又不甚准确。其悖论在于既承认土地私有产权,又主张政府来平均分配,存在着经济学层面的逻辑偏误,与此同时又受制于中国落后挨打的时代局面。因此,厘清“平均地权”的困惑显得颇为必要。
不少学者指出了“平均地权”的思想缺陷,但多未从《三民主义》文本的角度对孙中山的逻辑偏误进行思考。其一,孙中山既说“中国到今日,虽然没有大地主,还有小地主。在这种小地主时代,大多数地方,还是相安无事,没有人和地主为难”,但转而强调,农民占到人口的八九成,他们生产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多数而难以自养,所以要实行平均地权。但若说绝大多数佃农因交租而沦落至无法生存自养,如何会长期和地主相安无事?其二,孙中山承认中国处于“今是患贫,不是患不均”,“实业尚未发达”的时代,想通过思患预防的办法来阻止私人的大资本,防备将来社会贫富不均的大毛病。但实际上,20世纪初民营企业屡受挫折,经济转型本就举步维艰,这种预防的目的是均贫富,在实业不发达之际,再不断强调节制资本难免让企业雪上加霜,产业规模难以扩展,进而容易压制社会经济发展。
不过,孙中山也注意到了城市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问题,关注地价上涨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平均地权”是其提出的民生主义中解决土地问题的首要办法,具体实施为照价抽税和照价收买。照价指的是由地主自己到政府处报告的地价,归地主所有。但照价抽税算的是“素地”,人工改良和地面建筑不在其内,政府将土地税收用于公共事业,由此减少诸如警察捐、修路费等摊派;照价收买则需补回楼宇的价格,涨高的地价应归大众而非私人所有。面对社会财富分化,孙中山注意到因涨价归私带来的收益分配问题,对归公寄予了实现共产的理想。时至今日,学者指出,涨价归公表现为全民政府和强力政府的思维,是不尊重市场原则的设想。
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着眼于未来,主张的共产是指“共将来”而非“共现在”。平均地权并不打算没收地主土地和破坏现有产权,而是尊重个人和家庭的土地私有产权,“以前有了产业的人决不至吃亏”,政府并不“把人民已有了的产业都抢去政府里头”。孙中山说中国受欧美经济潮流的侵入,土地买卖作为投机加剧了不平均,上海黄浦滩和上海乡下的土地在同等面积下相差几千倍。他指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目的就是让社会上的财源平均化。由于当时的中国还没有英国和美国般发达,难以实行马克思主张的阶级战争和无产阶级专制,因此得防备着未来的贫富不均,在资本没有发达、地价还没加高之前,先行解决地权平均问题。孙中山还认为若当时不推行平均地权,则待实业发达的时候,大资本家就会争先恐后参与土地投机,而在地权平均之时,资本家会从事工商而放弃土地投机。显然,在这里孙中山混淆了土地投机和正常地产交易,对此笼统加以否定,与经济的现实运作不无矛盾。
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作为经济思想有着时代的局限性,而作为时代诉求,反映的是20世纪产生于中国经济落后背景之下的主流思潮,其口号停留于理想,可能并不是历史上农民诉求的直接结果。正如邱捷指出的,孙中山直至逝世可能都没有看过甚至可能不知道《天朝田亩制度》。事实上,直至20世纪50年代,很少有人对起义中的“均平”史料进行专门整理,孙中山在自己的著作和演讲中从没有表现出受过这方面的影响。如果要分析农民起义中的“均平”思想对孙中山的影响,那必须要有更多的直接证据。1923年,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宣言》中指出:“在一定时期以后,私人之土地所有权,不得超过法定限度。”1924年,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将“平均地权”的口号变为“耕者有其田”,与此同时并不主张立即实行夺取地主田地给农民。
支持“平均地权”的另一观点,认为近代中国经济落后是由于土地私有产权及其交易造成的土地集中与农民破产。但实际上,土地兼并和地权集中的程度被严重夸大。据1949-1952年的土地改革普查数据,在进行土地改革之前,农村前10%的富有阶层所占有土地的比例,南方各省的准确数据是30%(±5%),北方则低于这一水平。晚清民国时期,中央政府较为弱势,并未举办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普查;土改时期的土地调查数据应非常可靠,这是因为家庭土地的多少影响阶级成分,由这项普遍数据检验不同阶层的土地占有情况最为准确。就统计数据而言,近代中国某些局部地区土地集中的确突出,但全国层面的分配不均并不十分明显。此外,族田、寺庙田、学田、会田等地方公产实际上占比非常高。土改时期的统计数据与相关研究通常将上述公田视为由地主或族长长期霸占和控制的财产,将其纳入地主阶级所有的土地,但公田作为特定民间组织所有的土地,在长期实践中得到民众和官方的共同认可,难以完全由个人占有。
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传统农业经济长期领先世界,以只占有世界7%-8%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1/4乃至1/3的人口,其制度基础正是地权制度与个体家庭农庄。土地产权及其交易体系呈现了多层次的地权形态以及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佃户和自耕农一样能够通过交易行使使用权、占有权或所有权,建立自己的家庭农庄并高效组合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在风险自担与不确定经营中,佃农支配剩余控制权,利用要素市场提高经济效率和土地产出。佃农比率高的南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要高于北方,北方六省佃农户数占六省佃农户总数的14%,半佃农数占19%,南方则分别高达43%、27%。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受制于土地的集中和兼并,而是充分释放了以地权为轴心的资源配置作用,其效果不言而喻。中国没有发生原生性的工业革命,不能就此说明传统经济停滞或者缺乏活力。英国的工业革命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特的,其他地区都是通过学习和模仿“英国模式”而实现工业化的。英国之所以发生原生性的工业革命,并非原有制度本身的优势,而是因为经过长期革命改变了原有的制度与文化。传统中国的地权市场使得农民家庭具有韧性、稳定性和竞争力,促使社会经济相对稳定,这种稳定性和它自我强化的本质属性抑制了变革和异质因素成长。
因此,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症结并非传统制度与文化,其直接原因在于大规模战乱导致经济长期负增长,打断并扭转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和方向。仁人志士苦苦寻其根源与救国救民之道,其中不乏试错探索,然而经济转型始终举步维艰,造成了知识分子怀疑与否定传统的思潮。近代的强权与暴力破坏了土地产权制度,被破坏的市场造成了经济的混乱和失序,前人对市场的恐惧由此逐渐形成,渐而担忧和非议土地产权制度,希冀通过平均地权来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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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龙登高 陈月圆 黄一彪编辑:金久超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