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前三季度亏损2805万元 核心产品存在无法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可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10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2020年前三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收2.4亿元,同比减少40.61%;亏损2805.65万元。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莎普爱思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及不确定较多,公司的滴眼液、头孢等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利润下滑,同时由于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业绩为亏损,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受“神药”事件影响,核心产品滴眼液能给莎普爱思带来的业绩贡献越来越有限。2017年12月,相关报道指出,莎普爱思滴眼液被批准的适应症为“早期老年性白内障”,但该公司在广告中模糊掉“早期”二字,宣传可以预防治疗白内障并列举相关症状,存在用症状替换疾病现象。

随后,公司业绩开始一路走低。2018年,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量同比下降51.51%,给公司带来的营业收入也同比下滑52.58%至3.25亿元,报告期内,莎普爱思滴眼液业务营收占比下滑至53.5%,公司的业绩也出现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

此次三季报延续了半年报的下滑趋势。2020年上半年,莎普爱思营收同比减少47.93%至1.38亿元,亏损1456.11万元。雪上加霜的是,在披露三季报的同时,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存在无法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在三年内完成的可能;或存在公司申请延期完成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未予通过的可能。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药品批准文号可能被注销或到期后不予再注册,从而导致该产品不能继续生产销售。

2017年,“神药”风波后,莎普爱思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 号),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为莎普爱思的核心产品,公司的业绩长期依赖上述产品。2014-2018年,莎普爱思滴眼液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66.35%、72.03%、77.03% 、73%及53.5%。2019年,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实现营收2.3亿元,营收占比达44.6%,毛利占比达62.08%。2020年前三季度,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营收占比为36.15%,毛利占比达62.4%。

医药行业投资人士李顼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为莎普爱思的核心产品,若无法继续生产销售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莎普爱思方面称,公司将继续加快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的进展,采取措施督促CRO进一步加快临床研究工作,与组长单位积极沟通加快临床进度。并积极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取得同意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延期完成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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