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已赴福建,在一线实地检查

撰文丨余晖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奔赴地方。

据《福建日报》7月19日消息,7月16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福建省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先后前往宁德、福州等地,深入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实地检查法律贯彻实施情况。

参加检查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鹿心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沈政昌等。

全国人大环资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防治环境污染立法与监督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与监督工作;自然资源保护立法与监督工作等。

循环经济,是指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

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的法律,将循环经济从一个大众陌生的理念,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近年来,多种绿色、低碳的循环经济业态蓬勃兴起,离不开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今年7月7日启动这一执法检查的,采取的是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检查组在7月至9月赴6省份开展实地检查,这六个省份分别是天津、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此外,还将委托内蒙古、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循环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如今,福建迎来了执法检查组。

福建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绿色发展的“优等生”,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持续发力。

近年来,福建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不断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平台等要素投入,开工建设了一批太阳能利用产业基地、环保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基地,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逐步建立。

2024年10月,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提到“进一步加强福建省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打造循环经济新增长点”。

在此次执法检查期间,王东明对福建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成效给予肯定。

王东明还提到,要推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改造,着力解决固废污染和尾矿库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助力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

要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回收,不断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

“要把此次执法检查和推动法律修改完善紧密结合,深入查找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刚性制度约束,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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