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一家,华泰证券董事会通过科创板做市业务申请,政策落地后券商申设渐提速

6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华泰证券(601688.SH/06886.HK)于昨日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华泰证券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显示,华泰证券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并在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开展该项业务。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的相关具体手续,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制度。

至此,自5月以来,提报申请科创板做市业务议案并获通过的券商已达8家,其中3家已获董事会议案通过,5家已获2021年股东大会议案通过。而在此之前,东方证券已于3月23日获董事会议案通过,成为业内首家获批通过的券商。

根据议案获通过时间先后来看,3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券商分别为浙商证券(6月6日)、中国银河(6月16日)和华泰证券(6月22日)。

5家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券商分别为东吴证券(5月20日)、财通证券(5月20日)、国信证券(6月1日)、国金证券(6月2日)、方正证券(6月10日)。

值得一提的是,兴业证券于4月29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也明确提到,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兴业证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期权做市、期货做市、股票做市、交易所债券做市等交易所场内做市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而在即将于6月24日召开的2021年股东大会相关审议议案中,兴业证券也再一次提报了申请开展交易所场内做市业务的议案。

尽管在两次议案中,兴业证券均未提及科创板内容,但毫无疑问,科创板做市即在股票做市业务范围之内。

据《试点规定》要求,证券公司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决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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