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穆若什教授的《八十本书环游地球》,既是重构世界文学的版图,也是为人类文化建立一个纸上的记忆宫殿。当病毒流行的时候,有人在自己的书桌前读书、写作,为天地燃灯,给予人间一种希望。
第十四周 第一天
安的列斯群岛 德里克·沃尔科特 《奥麦罗斯》
本周我们来到了“安的列斯群岛:史诗记忆的断片”(Antilles, fragments of epic memory),正如1992年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为诺贝尔奖演说所做的标题,此外我们还将去往加勒比以外的岛屿。岛屿通常会产生一种与众不同的写作模式,其根植于作家在当下的存在感:与更广阔的世界隔离(isolated)和绝缘(insulated)——两个词都源自拉丁文中的“岛屿”(insula)。尤其是对沃尔科特、乔伊斯和简·里斯(Jean Rhys)这类生于殖民岛屿的作家,他们会觉得有着创造一门语言的需要,以适应所处岛屿质朴的物质环境、浓厚的地域色彩,远离世界政治、历史和文化的都市中心。
沃尔科特于1930年出生在圣卢西亚的小城卡斯特里(Castries),年仅一岁时父亲便撒手人寰,留下母亲一人抚养他和同胞兄弟,全家仰仗的是母亲身兼裁缝和教师的收入。沃尔科特混有英国、荷兰和非洲的血统,在岛上卫理公会(Methodist)的少数派社区长大成人。卫理公会学校为该岛提供了英语方向的教育,岛上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口说的是源自法语和非洲语的安的列斯克里奥尔语(Antillean creole)。在诺奖演说中,沃尔科特就机遇而非剥夺的方面,描述了他的成长经历:
作家发现自己目击一种初露端倪的文化的明朗的早晨一枝一叶地逐渐形成时,会产生欣喜的力量,为自己适逢其时的好运庆幸。这正是人们,特别是住在海边的人们为什么喜欢向初升的太阳顶礼膜拜的原因。然后“安的列斯” 那个名词像潋滟的水面那样泛起涟漪,树叶、棕榈叶和禽鸟的声息便成了一种清新的方言土语的声音。侥幸的话,具有个人特色的词汇,诗如其人的格律,溶入那声音之后,躯体便像一个行走的、苏醒的岛屿似的活动起来。
(王永年译)
沃尔科特像马查多·德·阿西斯和胡安娜修女一样坚决而早熟,十四岁时他就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诗歌的处女作。十八岁时,他说服母亲凑齐了两百美元,以支付(在特立尼达)刊印成文的第一部诗集。诗集以预言诗《序曲》(Prelude)开篇,这首诗宣告了他将成为一名世界作家的鸿鹄之志:
我,双腿沿昼色交叠,观望
浓云斑斓的拳头聚集在
我这低伏的岛屿,粗犷的地形上空。
同时,分割地平线的汽船证实
我们已迷失;
仅仅被发现
在旅游手册里,在热切的望远镜后面;
被发现在蓝色眼睛的反映中——
那些眼睛只熟悉城市,以为我们在此很幸福。
当时游轮业已开始入侵圣卢西亚,从那时起,该行业的规模持续壮大(即使势头现已中止)。
望着蓝眼睛的游客打量着自己,十八岁的沃尔科特反思着:
而我的生活,当然品尝深沉的香烟尚嫌太早,
被拧动的门把手,在时间的肚子里
搅动的利刃,必须等到我学会
在准确的抑扬格诗律中苦吟之后
才公开。
(傅浩译)
最后两行诗尤为优雅,因其恰恰不是用精准的抑扬格(iambics)写下的。尽管沃尔科特时刻警惕自己切勿过早地闻达于世,他还是把薄薄一卷的书稿寄给了《加勒比季刊》的编辑,这本新杂志的总社位于特立尼达。杂志社重印了他的诗作——《黄色墓地》(The Yellow Cemetery),该诗描述了他为父亲上坟的往事——沃尔科特的国际生涯就此拉开序幕。
在《序曲》中,我们已能见到一些沃尔科特惯用的主题:在他受外国势力侵略的“低伏”(prone)的岛屿上,蓝眼睛的游客乘着游轮;世代流传的经典变得难以明晰(游客如荷马描述的奥德修斯那般“熟悉城市”);以及他与诗的使命和语言之间的斗争。这首诗以对但丁的招魂作结(译者按:《奥麦罗斯》在诗体上仿照的正是但丁《神曲》的三行体,即三行一节),几十年后他在《奥麦罗斯》中绝妙地改编了其中的抑扬格三行体(terza rima):“当然,我经历所有孤立的场景,/……直到从一切转回头思索,/在我生命旅程的中途,/哦,我如何遇见了你,我的/半推半就、目光迟滞的豹子。”
沃尔科特在他的《起源》一诗中写道,“婴孩摩西”:
我梦见自己死了。我看到了
百合花蕊和白发天使的天堂。
在希腊和非洲的万神殿之间,
迷失的万物有灵论者,我赋予树以新的命名
[ ...]
为了白鸡蛋花浪上的蜜蜂之名,
用尖牙利齿咬碎辅音的苦杏仁,
根据波浪的卷曲塑形新的唇音,
以谨小慎微的舌头为石榴施洗。
在被风吹散的岛屿之种上,我们获悉了其中碱和芦荟的字母……在头骨的蜂巢中,蜜蜂创造了一首新歌……花浪夷平了
我们言说的
记忆,然后
一滴雨珠滋润了舌头。
和他已故的父亲一样,沃尔科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画家,他的水彩画着重渲染了加勒比海的光线:
正如他在《群岛》(1962)中写到的:
我寻找
就像天气找自己的风格,我写着
写的诗句,犹如清爽的沙,晴朗的日光,
清凉如卷起的水波,平白
如一杯岛上的淡水;
(鸿楷译)
当然,没有人能凭空(ex nihilo)创造一首诗。在1986年接受《巴黎评论》的采访时,沃尔科特指出:
我们被剥夺的事实,恰好成了我们的幸运。发明一个迄今为止没有被定义过的世界,是莫大的快乐……我这一代西印度群岛作家,有幸对这些地方和人民做了第一次抒写,感到了一种强有力的喜悦,同时留下这样的遗产,也就是,认识到好的写作也是能够被完成的——通过一个本地的笛福、狄更斯、理查生。
(杨铁军译)
值得注意的是,他所提及的是三位小说家,而非任何诗人——当我们将某位作家描述为“诗人”或“小说家”时,作家却很少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受到文类的约束。在他的诗歌《火山》(1976)中,沃尔科特沉思了早年阅读另两位小说家康拉德和乔伊斯的经历:
乔伊斯怕累,
可是他下葬时狮子
从苏黎世动物园吼叫。
是苏黎世还是?
没关系。这些都是传说,正如
乔伊斯之死是传说,
或说康拉德已死、《胜利》
具有反讽意味的风行谣传一样。
沃尔科特在此处使用了转义修辞,都城(metropole)传来乔伊斯过世的消息,对身处边缘殖民地的他来说,也只是姗姗来迟。紧接着他一语双关地将自己和一对离海油井联系起来,它们是跨国公司为从海底开采资源而搭建的:
从这悬崖上的海滨房屋看去,
在夜的地平线边缘上,
从此刻直到黎明
有两点来自数英里之外海上的
桅杆上的光亮;它们就像
《胜利》结尾处的
雪茄的闪光
和火山的闪光。
(傅浩译)
他感受到了一种诱惑,“为了巨匠的慢慢/燃烧的信号,可以/放弃写作,而做/他们的理想读者”,但他没有放弃写作,而是从这全然的冲突中创作出了一首首动人的诗歌。
沃尔科特并不需要离开加勒比才能成为一个世界作家。他起初是在特立尼达确立了自己诗人和剧作家的地位,然后在诺奖演说中,他将混合了非洲、亚洲和欧洲遗产的特立尼达描述成世界的一个缩影,“它的人间百态应该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更使人激动”。在出版了《奥麦罗斯》的两年后,沃尔科特被授予了诺贝尔奖,他最雄心勃勃的作品以故乡的岛屿为背景,但从非洲到欧洲再到北美,他的足迹还遍布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这个书名唤醒了一个活生生的荷马形象,而非作为古代的经典。沃尔科特以诗中的人物反复重现,居于波士顿的希腊女友告诉他“奥麦罗斯”(Omeros)是荷马在现代希腊语中的发音。当沃尔科特一念出这个名字,他立刻将其翻译成克里奥尔语:
我念,奥麦罗斯,
“奥”,是海螺吹响的声音,“麦”,在我们
安提列斯的土话里,既是母亲,也是大海,
“罗斯”,一段白骨,粉碎的白浪,呲啦
一声撕开领子,摊在蕾丝刺绣的海岸。
“奥麦罗斯”,是干树叶嚓嚓嚓的声音,
是海浪退潮时撞击岩穴的咚咚的闷响。
我嘴里咀嚼这名字。
(杨铁军译)
在诗与小说的杂糅中,沃尔科特将安的列斯群岛与希腊列岛和乔伊斯的爱尔兰对立起来。他的主角是名为赫克托和阿喀琉的渔民,为了美人海伦的爱而战,海伦成了女佣的名字,其本身就有了反讽的地方意味:圣卢西亚在十九世纪是维系英法贸易往来之地,成了众所周知的“西印度群岛的海伦”。两国的斗争被一对爱尔兰移民夫妇看在眼里,他们是退休后移居岛上的普朗科特少校和他的妻子毛德。在小说的后半部分,沃尔科特访问了都柏林,詹姆斯·乔伊斯亲自领他游历此地。
在归家的途中,他遇到了父亲的鬼魂,赋予了他诗歌的使命,这一幕令人联想到了《埃涅阿斯纪》中埃涅阿斯在冥界与父亲相会的场景。他的父亲带他去了卡斯特里港,向他展示了年轻时的幻象,他将看到契约在身的妇人们,“那些历史上更早的海伦”,她们的步态“因均衡而健美”,把背着重达一英担的煤袋搬上了汽船。他将肉身和诗意的“双脚”(feet,也做音步)联系在了一起,如此教导他的儿子:
俯身接受你的重担,哆嗦的双脚站牢,
就像历史中的她们,沿着煤梯往上爬,
光着脚,一步一步,合于祖先的韵律。
(杨铁军译)
“你的使命,”他总结道,“现在就是你的机会,给那些脚步一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