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
1972年生,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北京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以及政治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作品简介】
作者: 王建勋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副标题: 《联邦党人文集》讲稿
出版年: 2020-3-1
ISBN: 9787506095716
《联邦党人文集》被公认为仅次于《独立宣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重要文献,内容围绕1787年宪法的基本架构和制度安排展开。可以说,美国宪法的几乎所有主要内容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说明和解释。
《联邦党人文集》在汉语世界问世多年,近年又出版了若干新译本,但人们对它的阅读却远远不够,且存在诸多误解。如何评价这部经典著作?它在美国政治史上地位如何?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部经典,作者撰写了这部“讲稿”。其目的就是要把《联邦党人文集》中晦涩难解的表达尽量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文字;同时,把看似结构零散的文本勾连在一起,让读者掌握其内在的逻辑框架,领会其整体的思维脉络。
此外,这部《讲稿》还为读者理解《联邦党人文集》提供了必要的背景知识,作者选择其中具有理论意义和制度价值的核心问题进行重述与阐释,试图解释当时的美国人为何要制定一部新宪法,他们为何对某些问题存在重大争论等。
前言(节选)
1787年夏天,五十五位美国“国父”齐聚费城,起草新宪法,史称“制宪会议”(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新宪法起草完毕之后,面临着一个批准的难题,因为不少人对它持有异议,想要阻挠其通过。这时,新宪法的坚定支持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提议,为了让人们接受新宪法,有必要对其基本原则和内容进行阐释,并反驳各种各样的误解和偏见。
于是,他邀请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和约翰·杰伊(John Jay),用“普布利乌斯”(Publius)的笔名,在纽约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为新宪法鼓与呼。从1787 年10月到1788 年8月,三人共撰写了八十五篇,后来结集出版,史称《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
《联邦党人文集》的三位作者,都是名副其实的美国“国父”,尤其是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汉密尔顿代表纽约州参加了制宪会议,当时非常年轻,只有三十岁左右,极力主张建立联邦。
麦迪逊不仅参加了制宪会议,而且是最积极、发言最多的代表之一,在整个制宪会议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展现出非凡的才华,日后获得“美国宪法之父”的美誉。他当时年仅三十六岁,但博览群书,且从政多年,有丰富的政治经验,《联邦党人文集》中政治理论水准最高的文章大多是他写的。第三位作者杰伊没有参加制宪会议,他是一位出色的外交家和律师,参与了美国早期一些条约的谈判和签署。后来,他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八十五篇文章中,汉密尔顿写得最多,一半以上出自他的手笔,麦迪逊其次,杰伊写得最少,可能是他中途生病所致。
《联邦党人文集》中的文章虽然看起来很零散,但其实是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的,那就是,要从邦联政府走向联邦政府,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或者说,建立一个复合共和国(compound republic)、一个扩展了的共和国(extended republic)。复合共和国的意思是,共和国里套着共和国,每个邦(州)都是一个共和国,整个联邦也是一个共和国(大共和国),这样就形成了复合结构的共和国。那么,这样的共和国与此前的邦联政体有什么区别呢?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邦联是建立在每个州基础之上的,它的统治对象不是每个公民个人,而是每个州(邦)、每个共同体,而联邦的统治对象是公民个人,不是集体或者组织。
这个联邦共和国是如何构建起来的?其核心在于双重分权制衡。一方面是横向的分权制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相互分立、相互制约;另一方面是纵向的分权制衡,也就是所谓的联邦主义,即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相互分立、相互制约。之所以要确立这种双重分权制衡,是由于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权力,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提供一种双重保障。
之所以采纳这种复杂的政治架构,是因为美国“国父”们相信人不是天使,正如麦迪逊所言:“如果人是天使,将无需政府;如果天使统治人,将无须对政府进行内外的限制。”因为拥有权力的人往往会滥用权力,所以必须要制约权力,而人类的经验表明,制约权力最有效的手段是分权制衡,让权力之间相互制约,正所谓“野心必须用野心来抗衡”(麦迪逊语)。
回到《联邦党人文集》的讨论上。我们该如何评价这部经典著作?它在美国宪政史上和学术研究领域的地位如何?
首先,它是一本政论集,其直接目的是说服纽约州以及其他州的民众支持新宪法,但是,这样的目的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一直存有争议。实际上,在汉密尔顿等人写作的过程中,已经有几个州批准了这部新宪法,很难知道这些州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即使是在纽约州,它到底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也很难准确估量。
其次,它被公认是仅次于《独立宣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重要文献,是对新宪法的权威阐释和评论。它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新宪法的基本架构和制度安排展开的,宪法的几乎所有主要内容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一些说明和解释,因此它被视作最权威的解释联邦宪法的文献。这一点,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对它的不断引用也可以得到证明。2000年之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共引用该书二百九十一次,足见其在司法过程中的受重视程度。
因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而闻名于世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John Marshall)曾说:“《联邦党人文集》的看法总是被认为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它是对我们宪法的完整评论,各党派都诉之于它。”
再次,《联邦党人文集》是政治学领域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仅是对新宪法的阐释,还是如何构建优良政体的基本理论研究,是思想极为深刻的政治理论著作。
法国思想家基佐和托克维尔,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梅茵、布莱斯(James Bryce)等都曾极力推荐此书。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说:“只要人们还打算生活在公民社会里,他们必然对该书关于自由原则和政府议题的出色讨论感兴趣。”《独立宣言》起草者、第三任总统、有着哲学家美誉的托马斯·杰斐逊盛赞道:“它是曾经出现过的对政府原理的最佳评论。”美国著名法律家詹姆斯·肯特(James Kent)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没有哪部研究自由政体原理的作品能跟它相提并论,即使算上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密尔顿、洛克或者柏克。”从这些评论中,足见此书不可估量的学术价值。
《联邦党人文集》是两百多年前写就的,那么,对今天而言,它有什么启示呢?
首先,就像汉密尔顿在开篇所提出的问题一样:人们能否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优良政体,还是只能依赖强力或者机遇?美国的建国历程,可以被看作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自愿同意的方式构建宪制民主政体的尝试,他们构建的是一个联邦共和国,它是建立在人们和平的、理性的、自由的讨论基础之上的。他们相信,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同意,而不是暴力或者征服。难怪一些学者认为,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宪政国家是从美国开始的。
这部经典给我们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要想建立一个有限政府,要想对人们的权利和自由进行有效和良好的保护,确立分权制衡架构是十分必要的。联邦主义加上三权分立,是迄今为止被经验证明的非常有效且可靠的方式。宪法生效之后,美国很快变成了世界上最自由、最繁荣的地方之一,这绝不是偶然的。很多人对分权制衡的了解还十分有限,甚至有很多误解。比如,不少人就认为联邦主义会导致国家分裂,其实,联邦是一种联合的机制和艺术,是处理“一”和“多”之间关系的方法,是在尊重地方自治基础之上的联合,是合众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