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锦霖。(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10日电/“立法院”今日上午在民进党“立委”主导下三读通过“考试院”组织法修正案,将“考试委员”人数自现有19人减为7至9人,任期由6年缩短为4年。“考试院长”伍锦霖对此表示,尊重“立法院”行使宪定的立法职权,但对结果表示遗憾。
“考试院”呼吁“立法院”不要恣意动摇“宪法”层次的条文,并能就法律层次条文,提出合理、适切、可行修法,但此次修法结果显然未符期待,实属遗憾。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考试院”组织法,将“试委”名额减半、任期调整为4年,造成震撼。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曾铭宗认为,修“考试院”组织法涉及五权分立等问题,竟然没有听“考试院”的想法与看法,“考试院”也没有任何提案,民进党的提案不尊重五权分立,也不符合程序正义。
根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的临时动议立法说明,以及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李俊俋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宪法”没有规定“考试委员”的人数,而“考试委员”往往是造成“考试院”无法进步的原因,也常在委员会提出一大堆意见,但又不够专业。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鸿钧则说,支持“考试院”、“考试委员”做一定程度的改革,但民进党提出的修正动议,是把“考试院”虚级化,而且“考试委员”名额调整后,相关的配套,政府准备好了吗?现在调整人数,实质上对于整体制度与内容,没做一定程度的移转,会对国家考试制度有所冲击,执政者要做好完整配套规划。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徐永明则说,时代力量的基本立场是“考试院”、“监察院”应该废除,回归三权体制,在“修宪”之前,时力支持透过“考试院”组织法的修法,将机关缩减,“只要是从19人往下走,方向上支持”,不过,长期来说,还是要回归“修宪”。
“考试院”秘书长李继玄说,李继玄也说,将“考试委员”人数大幅删减至7至9人,任期缩短至4年,对于“考试院”未来业务的推动将有负面影响,“考试院”必须表达遗憾。
李继玄指出,“宪法”及其增修条文并未明定“考试委员”人数及任期,而系以法律位阶的“考试院”组织法加以规范,“立法院”有权修正,这与“司法院”大法官及“监察院”“监察委员”的人数及任期,均明定于“宪法”及其增修条文之中,必须“修宪”才能修正,明显不同。
李继玄转述伍锦霖的多次谈话指出,“考试院”尊重“立法院”本于宪定职权行使立法权,但“立法院”也应正视“考试院”为宪定独立机关的宪政事实,基于五权分立相互尊重的立场,参酌同属独立机关的“司法院”大法官或“监察院”“监察委员”的人数及任期,做出合理、适切、可行的修法结果。然而,“立法院”的这项修法结果,不符上述期待,实属遗憾。
李继玄说,“考试委员”人数及任期的调整,关系“考试院”行使公平、公正的考选制度,及建立整体考铨政策中立性与周延性的发挥。本次修法删减“考试委员”人数及缩减其任期,对“考试院”未来业务的推动将有相当的影响。“考试院”将尽速研议及评估相关问题,以使未来的冲击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