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 为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就医效率,减轻就医负担,保障就医安全,对省内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相关防控规定做出调整。
这些医院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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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了解到,医院已经调整住院政策。
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入院时,可在医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且需排除肺炎,不再强制进行“四件套” 检测(核酸、血清抗体IgM IgG、肺CT、血常规检测)。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的检测除外,坚持“一患一固定陪护管理”,谢绝探视。
医院门诊全部实行预约挂号制,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医院。患者就诊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与人保持1.5米距离。
门诊阶段性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治疗前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患者本人7日内的结果正常核酸检测报告。
编辑:王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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